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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是概述;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人大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监督委员会
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来源:央视线
标题:(授权两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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