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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规定》的制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制定的制度和规定,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是构建党的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 是深化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总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经验、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要求。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督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纪律和问责制。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和处置。纪委的首要职责是监督,纪检监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就是要突出监督的基础性和先导性,把监督放在首位,早抓细防,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参与起草《规则》的有关同志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纪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1月,中央纪委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纪律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试行)》)。为什么两年后发行机构从中央纪委上升到中共中央?《规则》将如何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日前,记者采访了参与起草《规定》的有关同志。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制度,制定了制度,并上升到中共中央,为纪律检查和监督机关制定制度和制度,这表明了中共中央严格管理党和加强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
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共中央加大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力度。打虎、打苍蝇、打狐狸的现象没有停止,腐败分子已经被查出,群众拍手称快。但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都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并先后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律委员会、清理门户、防止灯光下黑幕的要求;指出监督别人的人必须首先监督自己,而被纪律约束的人应该是遵守纪律的基准;强调各级纪委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求更高标准、更严纪律,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廉洁、负责的纪检监察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拓进取的勇气,及时清理了庭院和门户,先后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机关的害群之马,如原中央纪委第四监察室主任,张华伟, 原中央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副巡视员,原财政部中央纪委纪检组长莫建成,原吉林省纪委副书记邱大明。 从源头上防止纪检监察机关权力滥用,必须整合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加强对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善纪检执法工作机制。2017年1月,十八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规则(试行)》。实践表明,《办法(试行)》在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我监督、履行职责和使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为推进党的全面严格管理向纵深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次《规定》的制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制定的制度和规定,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是构建党的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 是深化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总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经验、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要求。 参加起草《规定》的有关同志说,党中央为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制度和规定,这不仅是为了提高法律法规水平,也是为了补充和完善内容,更是为了表明党中央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热爱和殷切期望,这将极大地激励纪检监察机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专门章节规定了监督检查,突出了监督纪律和监督执法的统一决策和一体化运作
据报道,19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将学习和制定规则作为2018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纪委负责同志对部分省、市、县进行了深入调查,充分了解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日常监督、执行纪律、按章办事的情况。广泛征求和认真修改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央有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省(区、市)纪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见。征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家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形成规章送审稿。2018年11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草案。
《规则》共10章77条,比《规则(试行)》多20条,其中第三章有7条专门用于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督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纪律和问责制。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和处置。纪委的首要职责是监督,纪检监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就是要突出监督的基础性和先导性,把监督放在首位,早抓细防,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参与起草《规定》的有关同志介绍说,《规定》专门设立了监督检查一章,强调党委(党组)履行党内监督的主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监督检查、派驻监督。合并;明确把两个维护、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安排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关于党内监督、信访、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干部选拔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纪检监察建议等专题会议的规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被监察对象的职责,加强对权力行使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外,《规定》还落实了纪委和监察院同设一处的要求,要求监察与纪检、监察与执法在决策上统一,在运行上一体化。在指导思想上,《规定》明确全面落实了纪委和监事会同设一处的要求,在领导体制上规定了纪检执法一体化,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规则》还在管辖、监督检查、线索处理、审查调查、审判、报告要求和措施使用等各个环节具体建立了统一决策和综合执法机制。它紧扣了纪委纪检监察和JISC执法的链条,体现了促进纪检监察渗透和司法有效对接的要求,实现了纪检监察和执法的同向性和精准性,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率。
整合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要求
如何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工作流程,避免权力滥用?《规定》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以有效监督和控制为基础,注重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和权力运行中的风险。每个环节都规定了具体的审批项目,体现了全过程控制和严格控制:
在线索处置环节,明确信访举报部门集中受理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和定期汇总检查,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全过程可控;
在谈话通信环节,规定谈话通信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并记录谈话内容,必要时应检查核实谈话通信的说明;在初步核实过程中,规定初步核实程序应在严格审批后启动,初步核实应扎实进行,收集客观证据,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审查和调查中,突出党委(党组)对审查、调查和处置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控制措施。强调重要证据收集工作必须全程记录和记录,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要通过记录和记录的方式加强对审查和调查全过程的监督;
在案件审理中,规定纪律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审查、调查、审判分开,审查、审判、复议分开,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完备、程序合规、审计严格按照规定和纪律进行。
《规定》还专门设立了监督管理一章,进一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自我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干部准入、设立临时党支部、查询和干预案件报告归档、回避、秘密分离期间的管理、安全责任制等。重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对私秘线索、风吹草动、徇私舞弊等行为要严格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建立办案责任制。那些因玩忽职守和违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应该被追究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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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落灰——解读《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纪律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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