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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投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罪犯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

问:大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大赦是一种国际公认的人道主义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在重要历史节点的情况下赦免特定罪犯的剩余刑期。自唐朝以来,中国形成了繁荣时期宽恕罪恶的历史传统。《宪法》明确规定了大赦制度。根据《宪法》第67条第18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大赦的权力;根据第八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大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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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赦了多少次?

答:新中国成立至1975年,战犯、反革命罪犯和一些普通罪犯被赦免七次,这对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促进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现行宪法,2015年,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中国赦免了31527名罪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行宪法规定的赦免制度是一种创新的做法,具有重大的政治和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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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大赦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九次。

问:你为什么要实施大赦?

答: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新时代的第一个10周年,是两个百年目标进入历史交汇点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第二个重要节点。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刻,赦免一些罪犯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展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即慎刑爱民、惩前毖后、以德报国、以德护世、以德惠民的仁政,展示了对治理和制度的自信,树立了新时代的富强形象。二是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形成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化中国法治建设。第三,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大赦的号召力,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四,有利于展示中国人权的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树立中国开放、民主、法治、文明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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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次大赦必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为了确保此次大赦的良好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我们应该积极谨慎。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并考虑到中国目前的刑事形势,我们应该按照循序渐进的要求做好大赦工作。

第二,坚持公平正义。突出大赦对象身份的无与伦比性,将大赦对象限制在社会普遍接受的范围内;精心设计,严格掌握大赦条件,便于掌握和操作。

第三,坚持法律。中共中央作出大赦决定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大赦决定,国家主席发布大赦令,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机构要求大赦,人民法院审理大赦案件,人民检察院监督大赦的实施,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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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坚持安定有序。我们要加强对所有服刑人员的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评估被赦免的罪犯是否存在真正的社会风险,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未被赦免的罪犯得到安心改造,被赦免的罪犯回归社会后能够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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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这些罪犯获得特赦?

答:此次大赦针对的是2019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中正在服刑的九类罪犯。第一、第二、第六和第七类大赦对象与2015年相同;新增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八类和第九类特赦对象。其中,第三条、第四条对象为国家实力和综合国力做出了贡献,或者为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大赦第五类对象有利于鼓励人民打击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在全社会营造勇敢无畏的良好氛围。对第八类对象的大赦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妇女的特别关注,这有助于缓解这类家庭中未成年儿童或严重残疾和无法照顾自己的儿童面临的特殊困难。这很容易被社会理解和支持,也有利于他们对党和政府的感谢,照顾好自己的家庭,积极回馈社会。第九类对象已经在社区中,社会危险性很小。大赦有利于他们真正融入和回归社会。这九种大赦对象包括中国罪犯和外国罪犯;它不仅包括在监狱和拘留中心服刑的罪犯,还包括正在接受社区改造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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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什么情况下罪犯不能被赦免?

答:有下列情况的人是不允许特赦的:第一,一些犯有严重罪行的罪犯。主要考虑的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为了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宜赦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分子;为了防止影响人们的安全感,不宜赦免严重刑事犯罪等罪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赦免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是不合适的。二是部分剩余刑期在十年以上且仍处于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第三,他们因犯罪而被赦免和判刑。第四,那些不承认自己的罪并忏悔的人。第五,它被评估为具有真正的社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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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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