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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郭玉川
新修订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新证券法大大增加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例如,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最高罚款可从原来的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组织或唆使他人进行虚假陈述,或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胡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通过非法信息披露和虚假陈述获取了巨额利润,他们必须通过处罚表现出震惊,处罚力度必须到位。
然而,对于一些几乎没有石油的上市公司来说,这笔罚款将是压垮它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同时,不认真审查上市公司信息的“把关人”应与上市公司一起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康德馨能逃脱吗
一千万元罚款?
2019年,随着中国证监会的深入调查,持有100亿元货币资金的康德信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信)的违法行为也浮出水面。2019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康德信及其主要涉案人员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拟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康德信处以最高处罚,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售措施。
上海瀚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宜欣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虽然尚未发布正式的行政处罚,但中国证监会此前已将处罚通知了康德新,很可能将沿用旧的处罚标准。作为康德信财务报告的把关人,瑞华律师事务所的调查尚未结束,其处理很可能符合新《证券法》的标准。
“由于正式的行政处罚尚未下达,对康德信的诉讼仍处于征集权利保护阶段。预计诉讼金额将达到几亿元,特别是新证券法出台后,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将得到更多的保护。有了帮助,这将鼓励更多的投资者走上维权之路。宋宜欣表示,虽然康德信可能会避免新《证券法》规定的1000万元罚款,但投资者维权呼声日益高涨,仍可能使其支付高额赔偿。
北京郑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姬静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在法律理论规则中,存在“法律不溯既往”的原则。一般来说,“今天”不能用来约束“昨天”的行为。对于新法生效前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事件,应参照旧法。只有事件发生时,如果新法律和旧法律都已颁布,并且对此有规定,则应适用新法律。
在中国证监会对康德新的处罚和禁止令中,最高处罚已经明确。有两种可能:由于康德新的行政处罚是在新证券法颁布之前宣布的,所以旧的法律应当遵循;但是,行政处罚将在3月1日后宣布,也有可能使用新的法律法规。
姬静说:“新颁布的法律规定,不可能制裁以前发生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康德鑫的处罚通知中,没有明确的处罚金额。罚款上限为60万元或1000万元。这取决于具体的行政处罚时间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如果康德信被中国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业绩严重恶化的康德信来说将是雪上加霜。康德信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康德信的营业收入为8.43亿元,与2018年同期的72.41亿元相比,同比下降88.36%;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6.6亿元,同比下降144.20%,为15.13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1.78亿元,同比下降127.94%,2018年同期为6.36亿元。
在货币资本方面,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康德新增货币资本为142.07亿元,而2018年同期为153.16亿元。根据半年度报告中“限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资产”一栏,康德信的货币资金有三项限制,包括保证金8693万元、司法及银行冻结18.64亿元、北京银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122.09亿元。康德新表示,经过自查,截至目前,有112起被起诉案件尚未结案,涉案金额总计约73.07亿元。
资金的短缺也传递到了公司的管理层。康德鑫曾表示,公司面临的形势极其严峻。债务违约、银行账户冻结、公司卷入多起诉讼等事项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这反过来又会导致预涂膜和光学薄膜领域的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下降。
“看门人”逃脱不了他的失职
法律诉讼
康德信的违法行为有多严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康德信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拟销售业务夸大其经营收入,并通过虚拟采购、生产、研发费用和产品运输费用夸大其经营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以上方法,康德信的虚增利润总计119亿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作为康德信的年度审计机构,在舞弊期间连续三年对康德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仅在2018年度报告被审计时,康德信已经深陷债务危机,瑞华学院并未继续认可康德信,并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但为时已晚,瑞华所作为康德信2015年至2018年四年年报的审计机构,明显未能尽职尽责,未能发挥上市公司“把关人”的作用,于2019年7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作为中国第二大收入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统计,瑞华协会2018年的业务收入为28.78亿元,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66人。然而,在连续四年的利润舞弊中,康德信向瑞华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仅为840万元。
瑞华学院将为这笔审计费用承担巨大风险,并为康德信隐瞒真相?这让业内人士感到困惑,但也暴露出瑞华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薄弱吗?审计的合理保证是否得到充分实施?它是否引发了一系列审计风险?
根据新《证券法》,证券服务机构在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出具审计报告、其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时,应当勤勉尽责,并对所依据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其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的除外。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臧晓丽告诉《证券日报》,未能尽职尽责在本质上是一种过错责任。尽管会计师没有参与伪造证据和欺诈,但他们未能遵守相关的审计标准,缺乏应有的专业谨慎和专业怀疑,无法获得完整的审计证据,未能执行审计程序,未能认真核实付款的真实性,并因未能尽职尽责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告诉《证券日报》,公司审计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检查银行存款,最有效的方法是向银行发出询证函。至于康德信122亿元的账面资本是否确实在账户中,瑞华研究院最终没有将银行回复信息与康德信的账面记录和网上银行显示进行对比,发现余额不一致,最终无法判断康德信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适当性。此时,康德信已经拖欠了大量债务。
看着康德信在2019年下半年的公告,页面被各种诉讼占据,都指向康德信的债务,并夹杂着子公司的破产信息。对于康德馨是否有能力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宋宜欣表示:“目前瑞华研究院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康德馨和瑞华研究院的行政处罚尚未公布。如果此事被宣布,瑞华学院很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被投资者起诉。”
来源:央视线
标题:康得新与瑞华所:维权声浪下重罚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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