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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杜玉萌
自去年底分拆上市政策逐步明确以来,a股市场“a股分拆a股”的趋势一直受到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特别是最近创业板上市制度改革试点后,一些有拆分潜力的上市公司逐渐浮出水面,他们的“a股拆分A”的目光也进一步瞄准了创业板。
根据上市公司公布的不完全统计数据,《证券日报》将延安碧康排除在外,该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暂停了分拆上市计划。截至5月12日,共有21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分拆计划。其中,11家公司选择将其子公司分拆给创业板,8家公司选择分拆给科技股,2家公司选择分拆给主板。
「上市公司选择分拆其附属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可以说,目前市场对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带来的政策预期普遍持乐观态度。”国信证券(Guosen Securities)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分拆上市可以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子公司引入新的资本或战略合作伙伴,而对母公司而言,也可以改善其财务状况,有效解决管理激励等问题。此外,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和在创业板上市将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吸引更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进而激发经济增长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期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配套制度的公开征集,在坚持创业板与其他行业错位发展的基础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起草了《关于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请和推荐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创业板上市行业的“负面清单”。
具体而言,《暂行规定》指出,结合创业板的定位和现有上市公司的板块特征,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包括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农副食品加工、矿业、餐饮、纺织服装等。黑色金属、电力、热力和天然气、建筑、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住宿和餐饮、金融、房地产、住宅服务和维修等传统行业原则上不支持上述行业
然而,与此同时,“负面清单”并不是全面的,即上述行业中与新技术、新行业、新格式和新模式(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新能源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仍可在创业板上市。
张立超认为,创业板推出的负面清单制度主要是通过筛选机制进一步明确创业板的服务对象,通过市场筛选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从而促进新兴业态和产业的成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农副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为例,这些产业往往依赖要素驱动和低成本竞争,将其列入负面清单主要是基于创业板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需要。
根据《暂行规定》规定的“负面清单”,记者梳理发现,虽然上述21家拟拆分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大多集中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移动通信、电子商务运营、信息技术等行业,但仍有一两个“边缘行业”属于“负面清单”。
对此,张立超认为,如果监管部门最终确认剥离子公司的行业类别属于“负面清单”,相关剥离路径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被阻断,预计上市公司将做出适当调整。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合理有效的分拆上市制度应该在不同层面进行筛选,做到优胜劣汰,从而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激发企业和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粤凯证券战略组组长谭薇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虽然创业板在明确“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支持“三创新、四新”企业,但也要注意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有效防止传统企业先进行“三创新、四新”,然后在创业板上市。建议监管机构报告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和
来源:央视线
标题:11家上市公司“A拆A”瞄向创业板 “负面清单”机制或先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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