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94字,读完约3分钟
[法学家说]
:孙(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记录和表达,是法律体系最重要的支柱之一。民法典的编纂掌握了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治的信心。
在新中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第三部民法典的起草奠定了中国现行民法体系的基础。虽然民法典最终没有起草,但重要的民法如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和继承法都制定了。许多商业立法和知识产权立法从那时起也一直在这个基础上进行。
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社会生活仍在变化,尚不具备制定完整民法典的现实条件。因此,立法机关采取的立法政策是,民事立法中不应将批发改为零售,即首先应制定社会生活中迫切需要的若干民事单行法,然后在时机成熟时再考虑民法典。
实践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体现了我国的立法智慧。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制建设,编纂民法典。
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次,民法典是汇编,而不是制定。编纂民法典不是要制定全新的民法,而是要科学地分别梳理现有的民事法律规范,也不是简单的法律编纂。法律的编纂并不修改法律,而法律的编纂不仅应删除重复的条款,还应对现有的不再适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改进,并针对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了《民法通则》、《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并修订了婚姻法,这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各方面来看,《民法典》的编纂已经具备了良好的主客观条件。
《民法典》的一般条款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在《民法典》中起着主导和纲领性作用;在总则的指导下,分则规定了各方面的具体制度。在分则各部分立法成熟的前提下,分则的整合实际上是对现有相关法律的修订、完善、改进和发展。
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也是《民法典》总则的主要内容,也是在各种民法体系和民法规范中起主导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政策。它集中体现了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其内涵体现了民法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民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指导原则,也是所有民事主体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此外,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司法机关还必须遵循解释具体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民法应确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共秩序与良好习惯原则。
总之,民法典的编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民法与该国其他地区的法律规范一起,支持国家治理体系。通过法典化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法律规范,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一些文章是从互联网上转载的。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请通知本网站进行处理。
来源:央视线
标题:民法典:法制建设不可或缺的支柱
地址:http://www.yangshinews.com/ysxw/8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