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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第58条,增加第28条
我们的记者苏时珍
12月3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改革和完善招投标制度的部署要求,为深化招投标领域“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解决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为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经过初步研究、专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征求意见稿)》。
据悉,《征求意见稿》共8章94条,修改58条,增加28条,删除2条,保留8条不变。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首先,促进招标领域的权力下放。二是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第三,落实招标人的自主权。第四,提高招标效率。五是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第六,充分发挥招投标的政策功能,促进优质发展。七是为招投标实践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八是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招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0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招标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招标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日趋完备。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招标投标法》的修订是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经营环境的迫切需要。招投标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如绕标、欺诈、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低价低价低价中标等,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从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评标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政监管和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加以解决。二是迫切需要深化招投标领域的“分配诉讼”改革。目前,招投标管理的重点还没有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招标人的主要责任不到位,招标效率有待提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同时加强监管。三是迫切需要充分发挥招标政策的作用。现行《招标投标法》缺乏鼓励科技创新、节约能源和资源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低质低价中标等问题也不符合深化供方结构改革、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必要改进相关的机构设计,更好地服务于相关国家政策的执行。第四,推进招投标行业转型升级,符合国际规则的迫切需要。
来源:央视线
标题:发改委公布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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