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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米蒂

10月30日,《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里,保险基金公司与10多个城市法院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

2019年10月22日上午,保险基金公司召开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会议。会上,保险基金公司介绍了公司一年来开展的调解工作。保险基金公司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上市以来,公司制定发布了《证券纠纷调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成立了调解委员会,选择了专业调解员和调解指导成员,利用技术优势、制度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支持辅助司法审判,建立了基于公司数据优势和科技优势的便捷高效的群体性证券纠纷调解体系。

投保基金公司近一年与10余城市法院 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据悉,保险基金公司“持续探索”推出“一对多”集体调解模式,积极实践“示范判决+委托调解”的调解机制,创建“共同管理赔偿账户”、“证券期货纠纷特别赔偿账户”等特殊调解模式,在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决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北京高院和上海市金融法院将“共管赔偿账户”的调解模式写入了《关于依法公正高效处理集团证券纠纷的意见》和《上海市金融法院关于设立科技服务担保委员会和试行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为司法规范性文件确认的特殊调解机制。

投保基金公司近一年与10余城市法院 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一年来,保险基金公司与十余家市法院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重点关注“一对多”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纠纷民事赔偿案件,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和重点案件,支持司法审判,注重诉讼调解,建立联合管理账户,确保赔偿准确及时支付,逐步形成保险基金公司纠纷调解的特色。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调解了500多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涉案金额超过6600万元;目前仍有1000多起案件正在调解中,涉案金额超过8000万元。

投保基金公司近一年与10余城市法院 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近年来,保险基金公司建立了风险监测预警、投资者损失补偿、投资者意见反应、投资者保护评估和保险资金筹集管理五大业务系统,重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辅助服务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了投资者保护在防范和化解风险中的重要职责。

投保基金公司近一年与10余城市法院 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作为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保险基金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确定的首批八家试点调解机构之一。组织调解员和指导专家定期进行培训交流,协调各方解决纠纷的努力,积极探索证券集团纠纷的有效解决机制。同时,保险基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体系建设,不断打造一流的信息化、科技化证券集团纠纷解决支持服务平台,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来源:央视线

标题:投保基金公司近一年与10余城市法院 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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