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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冰
民营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历来受到高度重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民营银行成长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近日,央行重庆业务管理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4家金融机构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以罚款。其中,一张罚单涉及一家私人银行,重庆富民银行被罚款1万元。
零点金融研究所执行董事陈晓辉向《证券日报》记者承认,“从富民银行的处罚力度来看,处罚并不重,但传达了监管态度和重要的监管信号。首先,它是否是私有的。银行或非私人银行必须忠实履行其监管义务;第二,无论是反洗钱义务还是统计数据报送义务,都必须充分履行,不能忽视;第三,必须忠实、全面地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据《证券日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今年有四家私人银行被监管机构罚款。
四家私人银行被罚款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华瑞银行、湖南三湘银行、伟忠银行、重庆富民银行等四家民营银行已被罚款,罚款总额超过800万元,达到842.5万元。
早在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就向湖南三乡银行发出了今年以来第一份针对民营银行的处罚通知。非法行为的类型有“不完善的可疑交易监测机制,间接为非法行为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和“未按要求保存交易记录”。湖南三相银行及其五名负责人被罚款总计约432.4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对私人银行的最大处罚。
5月20日,上海银监局公布了多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涉及上海华瑞银行的罚款3笔,罚款总额180万元。原因包括“对客户的授信集中度高于15%的法定上限”、“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时的贷前调查不是尽职调查”、“部分同业投资基金被非法用于增资”、“同业业务交易对手未按名单制度管理”。
8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前海伟众银行违法事实较多,没收违法所得29.1万元,罚款200万元,共计229.1万元。违反法律法规的主要事实(案由)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履行职责且长期未整改、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组织员工经营企业、员工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股票和期货等。
10月15日,中央银行重庆市业务管理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表显示,重庆富民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被给予警告,罚款1万元。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重点
自2014年五家私人银行被批准为首批试点银行以来,已经过去了五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民营银行的业务逐渐走上正轨。
据媒体早前报道的统计,2017年,各级银监部门在同一年披露了2000多张罚单,没有涉及私人银行的罚单;据《证券日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只有两家私人银行被罚款。
与前两年相比,今年监管机构对银行的处罚明显增加。
陈晓辉告诉《证券报》记者,在金融监管力度加大的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确实至少在两个方面加强了监管:一是加强了现场和非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其次,它加大了对违规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力度。但是,目前个别金融机构在配合监管、积极履行监管义务方面还需要改进。
此外,他强调“未来的监管者可以在三个方面确定监管重点:第一,在金融技术创新业务中,金融机构如何能够全面、真实地履行其反洗钱义务;第二,在金融技术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账户信息的安全?第三,如何防止金融科技业务的新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也将是监管当局关注的焦点。”
来源:央视线
标题:年内4家民营银行被罚没超800万元 全面履行义务绝非等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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