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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苏翔宇
7月23日,万达信息宣布,由于本公司最大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万豪投资”)与实际控制人石未能达成与中国人寿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条款,双方此前签订的5.0142%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生效。迄今为止,中国人寿仍是万达信息的第二大股东。
关于终止原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邝涛向《证券日报》表示,本协议转让的终止主要是由于万豪投资与债权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协议。虽然转让协议已经终止,但之前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仍然有效,未来也不排除万达信息进一步增加的可能。
邝涛还表示,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的战略合作是基于双方巨大的业务合作,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不会影响长期的业务战略合作关系。作为万达信息的重要股东,中国人寿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万达信息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
中国人寿仍是第二大股东
从中国人寿在不同时点持有的万达信息的持股比例来看,2018年,中国人寿通过“中国人寿资产-凤凰特产品”的救市产品,委托资产公司的分红账户持有万达信息5.0025%的股份;2019年,中国人寿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购买,增持股份4.9734%。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持有万达信息109,734,175股,占万达信息总股本的9.9808%,为万达信息第二大股东。
今年6月23日,中国人寿与万豪投资等交易对手签署了有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万达信息5500万股。如果交易成功,中国人寿将被提升为万达信息的最大股东。
7月23日,万达信息宣布,由于公司最大股东万豪投资(Marriott Investment)与实际控制人石未能达成与中国人寿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条款,双方此前签订的5.0142%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万豪申请解除协议,因为它无法达成协议的有效条款。中国人寿表示,经过仔细研究,同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并向监管机构备案。目前,中国人寿仍是万达信息的第二大股东。
五个方面的合作
虽然中国人寿此次未能成为万达信息的最大股东,但并未影响双方的业务合作。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中国人寿和万达信息将在五个方面重点开展战略合作,即加强基础技术合作,共同提升医疗保险技术服务能力,共同推进一网融合、市民云、城市脑和城市安全布局,共同提升商业保险专业管理服务能力,共同发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
“中国人寿与万达信息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继续有效。邝涛表示,双方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业务合作和管理互动,继续发挥优势互补,增强协同发展效应,共同推动医疗保险领域技术和基础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医疗保险领域的服务能力、商业保险的专业管理和服务能力、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
邝涛还向《证券日报》表示,基于双方战略合作的稳定和良好前景,中国人寿不排除今后以其他方式增持万达信息股份的可能性,如有增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万达信息股权转让生效条款无法达成 中国人寿“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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