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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就证券法的修改召开了专家座谈会,专家呼吁
制定一部证券法,为完善的资本市场规则增添活力
■我们的见习记者刘伟杰
5月21日,由《证券报》主办的“证券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十一位专家围绕《证券法》修订中的关键问题,特别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更好地实施股票发行登记试点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放开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辩论,形成了许多共识。
全国政协常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表示,建设良性资本市场生态是根本。要实施注册制度,首先要构建良性的资本市场生态,并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金融欺诈不能做、不能做、不想做、不想做。
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惩造假者,使刑事责任追究、民事赔偿诉讼、空机制市场化等法律措施相配套。投资者普遍预期,此次证券法修订将大幅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市场将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的氛围,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有必要制定一部对投资者友好的证券法,促进资本市场治理的现代化,并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资本市场信用体系,推进市场综合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
中石化法律部主任杜江波就保护剩余股东权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可以通过澄清剩余股东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完善司法救济的方式和手段来实现。建议在此次证券法修订中,对剩余股份的强制挤出制度做出具体安排。此外,建议在国内证券市场拆分合格上市公司,明确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和途径。
中国神华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晴表示,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当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应该得到补充和完善。同时,依法公开的信息不仅要真实、准确、完整,还要及时、有效。同时,对于境内外上市企业,在中国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同时披露,并明确反向披露是一样的。
南方基金高级副总裁王素表示,证券发行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应考虑股改和增量改革的关系,使规定更加规范和统一。此外,还建议将保荐人纳入责任体系,使保荐人能够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进一步督促保荐人勤勉尽责。
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律师丁表示,立法的目的是规范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机构的发展,通过法律规范使市场活跃有序。建议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取消对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否则,证券从业人员将远离市场,对自身切身利益缺乏相应的关注。
北京维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认为,证券法几乎每一章都与投资者保护相关,建议将“投资者保护”一章放在“法律责任”一章之前,这样更合适。他还对代理股东权利的收取制度、预付制度和强制调解制度提出了意见,认为应尊重各主体的意愿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万博新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海兵表示,《证券法》不仅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行为,也规范了中介机构的行为。中介机构作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金融服务中介行业,不仅要规范,还要释放其活力,这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
东北证券合规总监王爱斌表示,《证券法》的修订是“一体两翼”,以登记制度为切入点,设立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的专门章节,同时增加了证券机构的职责,从总体上反映了市场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他还认为,应该允许证券从业者买卖股票,并有可能改善这方面的监管。
(刘伟杰规划)
来源:央视线
标题:打造为资本市场完善规矩增添活力的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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