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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新闻网5月18日电(李欣)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5月15日报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显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被处罚方原因未能对租赁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总额为20万元。
来源:央视线
标题: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被罚20万:租赁资金监察、监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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