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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李亚男

5月12日晚,亚星客车公司宣布,2019年11月28日,该公司因销售合同纠纷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铜陵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向该公司支付2100万元人民币、52.5万元的资金占用费以及本案的诉讼费。最近,公司收到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和《传票》。

亚星客车提起买卖合同诉讼 索偿金额超2100万元

据了解,亚星客车与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签订了《购销合同》,规定公司将向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供应200辆新能源通勤车,公司将预付18个月的费用(自车辆获得牌照之日起计算)。在第19至24个月期间,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未能申请国家补贴资金支付资本占用费,年利率为5%,直至每辆车运行里程达到3万公里。合同还规定,如果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购买的车辆行驶里程在24个月后未达到3万公里,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将一次性向公司支付公司未能全额申请的国家补贴资金。

亚星客车提起买卖合同诉讼 索偿金额超2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亚星客车依法交付,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分批上车。最后一批车辆于2017年12月21日登车。但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购买的所有车辆没有行驶3万公里,导致公司至今无法申请国家补贴资金。此外,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向铜陵忠武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移交了70辆汽车,但铜陵忠武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没有支付合适的价格。舒城万福客运有限公司对铜陵众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自交付之日起已延迟近两年,损害了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利益。

亚星客车提起买卖合同诉讼 索偿金额超2100万元

亚星客车认为,根据合同条款,被告应为所有车辆向公司支付2100万元国家补贴资金和52.5万元资金占用费。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亚星巴士表示目前没有最终判决,诉讼结果也不确定,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还不能确定。

(张伟主编)

来源:央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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