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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旦制度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要使党内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就要加大执行力度,完善制度实施后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的现象,切实维护党内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制度法规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习近平关于弥补党内制度缺陷的首次讨论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以制度治党,建立健全党内制度,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言行,把他们的权力关在笼子里。最近,习近平在《关于学习教育两个学习一个做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填补体制中的不足,真正把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做到严格、务实。根据对中国大数据平台的研究,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讨论填补党内制度的缺陷。请和中国边肖一起学习。

习近平关于弥补党内制度缺陷的首次讨论

图片:2014年5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前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络点——河南省兰考县,指导兰考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专题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关于弥补党内制度缺陷的首次讨论

一是面对新问题、新情况,突出制度缺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两个大局的发展变化,从加强党的主体建设入手,强调要靠自己的努力打铁,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我们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特殊教育。今年,我们开展了“两个学习,一个做”的学习教育,严格从抓少数到抓多数,从集中教育到经常教育。以党章为基础的党内法律法规已成为推进党的建设和工作的重要指南,成为执政的重要依据。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律法规的共同作用下,一些干部的批示和拍板决策的混乱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广大党员的行为更加规范和有序。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世界形势、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律法规的不相容性、不相容性、不协调性、不关联性、不一致性等缺点日益突出。

习近平关于弥补党内制度缺陷的首次讨论

一方面,制度性缺陷表现为制度性缺失,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表现为制度和法规滞后于现实,即在某些领域和方面,实践领先于制度。信息化和智能化不仅加速了各个领域的发展,也改变了大多数领域的发展和运作模式。国内外,党内党外,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与这些新的变化相比,党内制度在一些地区是不存在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制度,弥补了制度的一些不足,但仍有一些空白色,需要尽快填补。如果在许多环节缺乏监管体系,就会出现很多破窗效应。2014年5月9日,习近平在出席兰考县委常委民主生活特别会议时指出:我们有很多制度,可以说已经基本形成,但不能让它们形同虚设,形成破窗效应。许多案件没有受到监督,违法行为也没有得到处理。这样,谁会认真对待这个体系呢?我们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经过长时间学习党章,我们终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不可能!

习近平关于弥补党内制度缺陷的首次讨论

另一方面,制度性缺陷表现为党内制度体系不完善、结构不合理和缺乏实践性。例如,在党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有许多实体制度,但很少有程序制度;各区块的制度相互交织,党代会常任制的相关制度与党委、政府、人大等相关制度混为一谈;此外,虽然有些制度中有许多规定,但过于抽象和笼统,只有定性规定,没有定量指标要求,有些缺乏具体的实施规则和操作规定,导致一些制度运行不良。有些制度落后于实践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有些不符合宪法、法律、现有的原则和政策,有些相互重叠和冲突。此外,还有众多的系统和新旧共存的系统。习近平指出:我们的一些系统不够健全,现有的铁笼门没有关闭或上锁。或者栅栏太宽,或者栅栏是用麻杆做的,那也不行。

习近平关于弥补党内制度缺陷的首次讨论

另一方面,该系统的缺点表现在旧系统更新缓慢,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面对三年左右的更新周期的现代信息社会,我们的一些党内制度将保持十年甚至几十年不变。因此,新系统不存在,旧系统无法实施。一方面,有许多先上车后买票,先丈夫和孩子后领证的现象;另一方面,它导致许多人想懒惰,不敢做或不知道如何做;与此同时,它也导致党内的一些法律法规削弱了它们的公信力和约束力,甚至成为一种展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来源:央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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