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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批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审批服务便利化的指

《关于深化审批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不到、办不到、跑不动、跑不动的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管理一体化、服务优化改革,探索多种有效措施和方法,方便企业和群众创业,有效降低机构交易成本,加快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进一步推广地方典型经验,推动改革再上新台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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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简化行政管理,下放权力,引导企业和群众更快更好地开展业务,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和方式全面深入转变,重点关注行政审批和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按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努力创建基础广泛、运行快捷、管理严格、便捷开放的审批服务模式,尽量减少企业和群众办政府,不断优化经营环境,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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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的全过程,为人民服务,把重点放在影响企业和群众经商和创业的痛点上,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情办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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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推进法治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努力打破审批服务的体制和制度障碍,加快立法改革和相关政策法规废止,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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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管敷设相结合。协同推进便民审批服务,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职责,更好地下放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监管效率,真正实现政府管理向宽严相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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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制度创新和互联网加整合推广。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促进审批服务的扁平化、便捷化和智能化,使数据可以多办事,人可以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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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即时、在线、就近、一次审批服务。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为标准,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应立即处理合法合规事宜,以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处理的等待时间。积极推进网上办公,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都要在网上进行,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80%以上符合条件的市、县、开发区的审批服务可以在网上完成。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填写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理,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从而实现就近处理、多做事、少跑的功能。推进一般事项不符合、复杂事项一次性办理,原则上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齐全;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和论证的,实行即时反应、联合处理和限时办结。立即、在线、就近、一省一次公布各级政府批准的服务项目目录。具体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熟批次和已发布批次将在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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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关注企业和群众十分关心的房地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民生事务等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按照减少环节、材料、时限、费用的要求,逐项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指南,实行一通知一申请。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减少随意性,完善适用规则,促进同一事项无歧视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图(表),直观易懂,实现网上查询和电话查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的评价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底层性质的其他材料和相关材料应逐一澄清。不清楚又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在最后一个审批服务环节收到的申请材料不再需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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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开展减少证件数量、方便群众的行动。全面清理各种不必要的困扰企业和群众的证书,如外来证书、循环证书、重复证书等,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通知等各种繁琐的环节和程序。所有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的将被取消,那些可以通过个人现有许可证证明的将被取消,那些可以通过申请人的书面承诺解决的将被取消,那些可以被其他材料覆盖或替代的将被取消,那些可以通过网络验证的将被取消,那些不能通过发证单位调查和验证的将被取消。在清理过程中如需修改法律法规,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按法定程序提交修改意见。大力推进中央与地方、职能部门之间的政府信息共享,避免从源头上打假的现象。认为确实需要保留的,要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公布名单,逐项设置依据,请示单位、发文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为了证明保留,我们应该加强相互承认和分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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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集中管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府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进大厅审批服务统一办理。将部门划分的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接待、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输出的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和综合服务,实现一窗管理。根据企业和群众的频率和工作习惯,窗口设置不断优化和调整。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实施全程协助制度。通过预约、轮班等。,可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误的时间和延误的服务,以及接受和处理节假日的渠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探索实施5+X工作日模式。可以为关键领域的关键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完善市县审批服务部门、同级监管部门和下属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提高政府服务监管效率,全面落实审批服务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整合和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有条件的市、县、开发区可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封审批。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次加盖本部门印章,以免重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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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府服务水平。打破信息孤岛,统一和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类型、标准、范围和流程,加快政务信息共享。按照整合原则,除孤立网络外,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府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全国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政府信息可靠交换和安全共享,依法公开。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制度,明确电子许可证、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和规范,实现一次征集、一库管理、多用途、即用。中央和省级部门审批服务系统将尽快向各级政府服务机构开放口岸、权限和数据共享,开辟数据查询和互认渠道,满足自然人和企业身份验证、纳税证明、房地产登记、学历证明、资格和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需求。整合省级部门信息化建设的财力和管理职能,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府数据管理机构,加快实现全省一平台、一网、一库。除特殊保密要求外,原则上各业务部门不再单独搭建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探索适当事项的智能审批,实现即时审批和即时审批。深入开发各种便捷应用,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推广更多审批服务。开展公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提高网上工作精细化水平。利用大数据准确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的办理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做到事半功倍,服务更好。加大非应急热线的整合力度,构建统一的政府咨询投诉平台。除了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而需要保留的热线电话外,其他热线电话都努力响应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以智能审批、自助服务和移动服务为重点,结合物理大厅、在线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和服务热线,实现在线和离线功能的互补整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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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了许可分离改革,许可后减少了许可,进一步缩短了企业的启动时间。全面推进建设项目领域联合检查、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的实施。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多元评价和平行审批。国家鼓励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无新增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在各类开发区,政府应组织对某一地区的土地调查、矿产覆盖层、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和气候可行性进行统一的区域评估,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在实施多元监管的基础上,我们应该探索对规划的同一评价。加快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便利服务的互联互通、网上查询和远程办理。推广便利措施,如短缺补贴、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数字计划审查、承诺公告、邮政或快递等。,实现预约办理、全市办理、异地代理、跨级联办、智能引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模式。,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高处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数量相等、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于各种各样的个人事务,可以利用银行、邮政网点和其他网点来实现服务端口的前移。针对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的现实,我们积极开展支付代理等便利服务,普遍在农村建立在线服务网站,加快完善农村便利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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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所有无法确定的中介服务。取消中央指定场所实施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国家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提条件。预约中介服务的审批,必须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公开。加快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利益关系。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打破中介服务垄断。为审查和清理导致垄断的产业政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行业和跨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限制。严禁限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竞争公平、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指定。依托政府服务网络,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实现零门槛、零限制落户,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估。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的技术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估,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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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事后监督。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的行政管理模式,将更多的行政资源从审批前转移到加强事后监督。按照权责平等、权责一致的原则和“谁审批谁监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明确审批和监督的权责界限,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完善工作咨询、联合核查、业务协作和信息交流的审查管理衔接机制。本着双重随机性和公开性的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督检查和处罚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和信息公开为特征的监管新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收集、共享和应用,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探索智能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洁性。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理规范、事中管理检查、事后管理处罚和终身信用管理。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职权,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大幅减少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类型,进一步推进权力下沉和重心下移。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重网络整合,提高基层监督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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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织实施

(a)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深化便民审批服务,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与地方事业单位改革的协调工作,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扎实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本地区的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细化责任,指导市、县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列出项目改革任务,明确施工图、时间表和责任链,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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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上下结合工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自己独特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更多有用、可行的地方产品。建立和完善合作研究机制,重点关注房地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综合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共享等重点和难点问题。省市两级要组织力量集中研究,尽快实现突破。中央和省级部门要主动服务基层,积极清理、修订和完善不适应实践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地方改革创新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支持。中央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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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监督实施工作。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细致工作,防止空喊口号和流于形式。按照三个有区别的原则,完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鼓励干部负起责任来,对已经到位并积极行动的典型进行汇报和表扬。严禁上级部门通过评估、资金分配、数据端口、密封效果等方式干预基层改革创新。将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相关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纳入重点督查事项。我们将共同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及时开展监督和暗访,努力消除堵管、拖拖拉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等新的“四风”形式。对于那些不采取行动的人,抓住典型的例子并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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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宣传和指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改革宣传与信息披露、政策解读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企业人民满意度测评机制,运用商业环境监测、电子监测、现场和在线测评、统计抽样调查、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正确引导社会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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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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