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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正式揭牌,并与中央纪委在同一地点办公,这标志着国家监督制度改革的一个里程碑。一年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率,一个接一个地树立。自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以来,我们已经整理出八个第一。让我们来看看。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1.首次对中层管理干部给予行政处分

2018年3月31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对原党组成员、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冯新竹的纪律处分决定。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次对中层管理干部给予行政处分。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2.首次保留中层管理干部

2018年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原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同一天,国家监督委员会发布了保留决定号。[2018]110001号致王。王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第一个保留下来的中层管理干部。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3.第100名洪通人员是在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抵达该案的

2018年6月2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缴腐败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过中央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委、省纪委监督委员会的长期不懈努力,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主动向中国自首并主动返还赃物。这是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批100名洪通人员到达该案。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4.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例海外遣返

2018年7月11日,在国际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中美执法部门的配合下,逃亡17年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被强行遣返中国,这是国家监管委员会成立后的首例海外遣返。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5.第一个自首的省级干部

2018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原河北省政协副主席艾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首,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艾是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第一个自首的省部级干部。10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知中提出的减轻处罚建议的表述,在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中层干部党纪政纪处分的通知》中首次使用。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6.敦促投降的公告首次发布

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督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督促境外职务犯罪逃犯自首的公告》。这是中国首次对境外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发布公告,也是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首次发布公告。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7.雇佣第一个特别检查员

2018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稽察特派员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指导和规范稽察特派员工作。12月17日,国家监督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聘请稽察特派员会议,优先聘请了50名稽察特派员。稽察特派员制度的建立,为推进监督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8.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起引渡案件

2018年11月30日,逃亡13年的浙江省新昌县原副县长姚金琦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第一个成功引渡的案例,也是我第一次成功引渡欧盟成员国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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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中国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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