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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翟继儒)上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近日公布了《上海市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30日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意见》,相关部门将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经营企业优胜劣汰;采用免押金的企业在车辆交付方面可以优先考虑;车辆使用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为了车辆安全,《办法》要求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定位系统,并符合相关参数和质量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规定,主要企业不得在车辆上设置各种形式的广告。
在此之前,ofo是爆炸式的出售商业运作的身体广告。如果这一政策得以实施,ofo将被禁止在上海销售人体广告。
此外,《办法》明确规定,需要重新确定交付的车辆数量。至于保证金,《办法》建议,企业退出市场,应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退还用户保证金和预付资金,并完成所有车辆的回收。(结束)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上海共享单车管理草案:车身不得设置各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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