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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和假释作为鼓励罪犯积极改造的手段,绝不是罪犯逍遥法外的后门。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明确,拒不认罪悔过的贪官不能假释,一般不予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从死刑减为无期徒刑,只有在执行四年后才能减刑。同时,强调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假释要严格控制。
它充满活力,句子清晰。腐败的官员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它们曾一度成为廉政教育的教材。然而,进入监狱后,他们往往淡出公众视线,一些正在服刑的腐败官员因减刑不当而引起公众怀疑。
《最高法》提高了贪官减刑假释的门槛,这是对类似现象的明确回应:公平和正义不能让死角走到尽头,永远掩盖。在司法程序的任何阶段留下漏洞都将严重影响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
公平和正义意味着所有的违法者都将受到严惩。司法程序不是搭建一个唱歌的舞台。它不是为了抓住、判决和赞美公众意见,这样在歌曲结束后每个人都会快乐。依法规范刑罚执行,有效改造罪犯,惩治犯罪,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早在2014年,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减刑、假释和监外临时执行案件中可能存在司法腐败的意见。2015年,《刑法》第九修正案将不得减刑或假释的无期徒刑引入法律领域。2016年,最高法还颁布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规定》,明确了相关犯罪减刑的间隔和限度。此次颁布的《补充规定》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节点,以严格减刑假释原则为基础,使原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减刑假释制度更加严格和完善。
一系列规则将系统的框架编织得更加紧密。为了打破黑匣子,为腐败的人定制手铐,有必要让阳光照射进笼子,并在笼子上加一把安全锁。
规范对贪官的减刑,也是为了保持廉洁的纪律,防止留下死胡同,捍卫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打虎斗蝇深入人心,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赢得的是人民的奖励。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到正在形成的反腐败斗争大局,到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坚持纪律和纪律的成绩来之不易。
然而,有些人在反腐败斗争的高压下,仍然有运气,不收敛,不停止,甚至有些人用一点点芝麻权力去做一些甚至没有人能想到的事情。当反腐败没有完成时,如果放松一点,压倒性的胜利就会失去。
目前,正在进行的打击邪恶的斗争已经摧毁并将继续摧毁一些保护伞,人民对此表示敬意。调查和处罚是坚决有力的,处罚上不能有漏洞,更不能抓在前面,放在后面,收在上面,漏在下面。整个链条不会留下漏洞,保持法律的底线,从而保留成就、信任和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的心是最伟大的政治。最高法发布的《补充意见》虽然只是针对职务犯罪,但已经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要整顿减刑假释的混乱局面。让服刑的犯人无所遁形,无所遁形,无所出卖,维护正义,保持人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判断的价值在于它的实施。
只有当刑罚执行得好,减刑假释关闭得好,最后一英里的公平和正义的障碍被清除,人们才能真正感受到每个司法案件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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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最高法减刑假释的新规定:堵住罪犯逍遥法外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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