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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江苏网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2017年12月11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涉嫌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相关事宜为由,对北京百度网通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据说“移动百度”和“百度浏览器”这两个移动应用在安装前并没有告知消费者他们获得的各种权利和用途,而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获得了各种权利,如“监听通话、定位、阅读多媒体短信、阅读联系人和修改系统设置”。作为一个搜索和浏览器应用程序,上述权限不是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的,并且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来源:央视线

标题:江苏省消保委对百度提起公益诉讼 南京市中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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