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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米蒂
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是新三板改革的重点之一。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司司长周桂华20日表示,新三板改革后,将建立基层、创新层和选择层,并针对不同层次的企业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12月22日,深湾宏远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新三板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主要取决于新三板的特点。新三板上市公司众多,层次各异,需要不同的制度安排。选择层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转换董事会的制度安排相匹配,提高了对相关企业的要求,有助于推动新三板的发展。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信息披露办法》明确规定,在选定和创新层面的上市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秘书。基层上市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秘书。如果没有董事会秘书,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此外,入选的上市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此外,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入选上市公司还应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本行业的经营信息以及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全国股份转让公司总经理徐明在第16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表示,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上市公司的质量日益提高。在信息披露方面,2017年和2018年年报及时披露率达到94%,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比例超过95%。在公司治理方面,70%的公司完善了各种公司治理制度,97%的公司设立了秘书。
“明确要求披露重大风险,设立董事会秘书,是加强新三家董事会公司规范治理的重要举措。”12月22日,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通过对a股市场信息披露标准进行标杆管理,细化和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将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的规范化治理。
除了建立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外,中介机构在提高新三板公司的质量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管理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创新监管方式、明确信息披露差异化原则、明确公司治理违规的法律责任、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如《上市公司管理办法》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六条:“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持续监管职责。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督谈话、发出警告等监管措施。”
北京南山投资的创始人周云南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从以往的运作来看,一些上市公司的问题与一些中介机构的失败有关。压缩中介机构的责任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新三板的监管效率,提高新三板的整体质量,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线
标题:新三板差异化信披制度明确 专家称有助于精选层公司规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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