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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张伟

为进一步规范股票期权试点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期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现已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修订股票期权试点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并征意

据记者了解,此次修订主要包括:第一,完善期权的虚拟价值表达。为符合实际操作,进一步明确了原合约标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开盘价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条款中看涨期权虚拟价值的计算,即开盘价保证金公式中的期权虚拟价值根据合约标的前的收盘价计算,维持保证金公式中的期权虚拟价值根据合约标的的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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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增加关于强制清算权利仓库的规定。在保证金不足引发强制平仓的情况下,即使在强制平仓后,合并后的战略部件的强制平仓和合同平仓后,仍可能出现保证金不足或在中国结算时支付的溢价存在缺口的情况。基于此,中国结算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权利仓库的平衡。因此,《办法》将权利仓库纳入强制清算的实施范围,明确了权利仓库强制清算的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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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调整位置限制。为了给未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跨市场品种预留空,本办法将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权利仓对应的交易总额调整为不高于“投资者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每天持有的上海证券市值的20%”调整为“投资者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每天持有的证券市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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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调整限制开放的标准。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有限开盘价标准的通知》(上交所[2019]55号)将有限开盘价标准的规定由“单个合约品种同期限同月未平仓看涨期权”变更为“单个合约品种同期限同月非虚构未平仓看涨期权”,本办法也作了相应调整。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上交所修订股票期权试点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并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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