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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经过不断整顿,我国私募行业的规范性和抗风险性有所提高。但是,与持牌机构相比,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体合规和风险控制水平较低,违法违规活动仍较为频繁,风险事件频发的局面尚未完全扭转。因此,在总结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私募股权部与北京局、天津局、吉林局、黑龙江局、江苏局、安徽局、湖北局、湖南局、广东局、重庆局、四川局、云南局、深圳局、宁波局、厦门局、青岛局共同编制了本案例集。基于目前公众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误解,本案最终定在“非法集资”一章中,按照“金融机构许可”、“公示”、“保证收益”、“合格投资者”、“托管账户”和“强势集团”的顺序,逐步揭开了以虚假私募股权基金名义非法集资的真面目,以期投资者。
区分真实性和风险,做一个理性的私募股权投资者
私募股权基金的注册不是行政审批,也不构成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和持续合规性的认可,也不作为基金财产安全的保障。不要被“私募备案”所迷惑,要警惕“伪私募”挖洞,避免非法集资的陷阱。私人投资应该保持冷静,多一些疑虑,少一些运气。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加大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专项检查力度,深化市场混乱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顺利有序推进私募股权基金风险缓释工作。五年来,组织了14000多家私募机构进行自查,实地检查了1700多家,处理或移送了400多条涉嫌犯罪的线索。基金行业协会已接到指示,要清理14000多家有“空壳”的私募机构,避免进一步积累风险。根据业内机构的总数,
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私募领域最大的“毒瘤”和对人民财产的最大威胁主要是以欺诈私募为名的犯罪活动的风险,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这些非法集资的“假私募”骗取了注册,披上了“私募基金”的外衣,但他们在背后犯下了非法罪行,使私募基金“倒了锅”,败坏了行业形象,引起公众对私募基金的误解和偏见;另一方面,这些“伪私募”动机不纯,欺骗和欺骗,精心策划复杂的结构,不容易被外界理解,故意隐瞒受益所有权和控制权关系,并在幕后操纵,把受控制的“私募机构”作为“提款机”。我们通过虚构目标、设立资金池、错配期限等手段,挪用和转移资金资产,隐瞒资金真实去向,照顾自己和庞氏骗局。混淆“私人资金”和“非法集资”的界限,辅以犯罪和误导、虚假宣传的“常规”,很容易诱使人们上当受骗,严重威胁人民的“钱袋”。
本质上,这些机构不再是私募基金,而是“伪私募”、“非法集资”和“金融欺诈”;这些机构引发的风险已经脱离了私募基金风险的范畴,成为利益相关者型经济犯罪的风险。然而,“伪私募”的存在仍然有着根深蒂固的社会土壤:一方面,我国社会整体诚信水平不高,容易滋生蓄意甚至是精心策划的金融欺诈行为,一些动机不纯的私募机构经常从事欺诈、违法行为等投机行为。还有许多威胁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行为,如恶意逃债和失去联系;另一方面,我国85%的私募股权投资者是自然人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性质和风险回报特征的认识存在偏差,对私募股权机构和融资项目的认识不足,对信息披露的监管较少,以及根深蒂固的刚性赎回预期。私募股权投资者的不成熟也为非法活动提供了机会。
因此,要打击非法集资的“伪私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不仅要加强监管部门和公安检查执法部门的监督执法行动,还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理性投资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它更多的是依靠人们的实践,辨别真伪,识别风险,不参与,敢于揭露,从而实现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对“伪私募”的共同防治,为“伪私募”的生存扫清社会土壤,使其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来源:央视线
标题:辨真伪.识风险做理性私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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