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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杜玉萌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实施以来,部分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由于扣除额的增加和特别附加扣除的增加,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6月5日发布了补充公告《关于在购房资格审查中进一步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标准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如果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因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而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其社会保险在当月正常缴纳,将计入个人所得税累计缴纳月数,此后每月只审核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此外,在原公告中,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的纳税人”修改为“按经营所得纳税的纳税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此次发布的补充公告是对购房资格审查的调整,不涉及政策收紧或放松的内容,而是基于具体资格审查过程的微观调整。

严跃进进一步解释说,根据现行的税收减免政策,一些人的工资收入可以达到减免效果,包括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类似的扣除使得一些公民可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会有纳税记录。因此,北京市发布的补充公告明确指出,类似的情况可以通过“原始税收+社会保障”的情况来认定,这样一些没有完整纳税记录的购房者就可以享受购房资格。

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  个税缴纳为零“看”社保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表示,作为一个受限制的城市,北京此前的购房标准是连续60个月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个人税收政策的变化,一些中低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为0,影响了购房。这一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基本上不会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

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  个税缴纳为零“看”社保

(规划杜玉萌)

来源:央视线

标题: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 个税缴纳为零“看”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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