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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杜玉萌

6月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下放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这一次,选择了五个类别和35个授权和权力下放项目,并将其列入清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授权下放,要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以管理资本为主履行投资者责任,同时落实授权与监管相结合的要求。

国资委公布35项授权放权事项  央企可审批所属企业混改方案

总的来说,清单的分类授权和权力下放的想法更加明确。

据《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根据中央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该名单将授权项目分为四类: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和特定企业。

具体而言,适用于所有中央企业的授权和下放事项包括中央企业批准其下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主要业务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中央企业决定了国有非上市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21个项目。此外,还有4项授权和下放事项适用于各种综合改革试点企业;6 .适用于国有资本投资试点企业和运营公司的授权和下放事项;有4项授权和分权适用于少数特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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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认为,该名单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改革实践层面的重要文件,对企业完善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管理机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6月5日,华润集团秘书长兼发言人蓝毅表示,长期以来,华润作为海外企业,在内地投资受到行业准入、股权比例、会计和税收标准等因素的制约,限制了其优势和产业布局的发展。授权的明晰化和分权化将为华润集团在粤港澳大湾区积极部署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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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联合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仍有许多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权力仍不在企业手中,国有企业往往难以像民营企业那样迅速应对市场变化;另一方面,SASAC作为监管的主体,在如何有效地将其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所有权力归还给企业方面没有成功的经验,因此往往难以确保授权和分权满足监管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国资委公布35项授权放权事项  央企可审批所属企业混改方案

"正是为了这个目的,SASAC提议建立一个授权调整机制."刘兴国说道。

事实上,在SASAC下放和授权的过程中,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对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放开已经到位,管理有方”。

“总的来说,《名单》在管理和发布方面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同时,强化了授权定期评估、调整和回收等监管机制,真正实现了授权与监管相结合、发布与管理相统一。”宋志平说。

(规划杜玉萌)

来源:央视线

标题:国资委公布35项授权放权事项 央企可审批所属企业混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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