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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江楠
据风能统计,截至1月16日,信用债券违约金额为2139.07亿元,涉及债券391只,约占信用债券余额的1.05%。然而,国内债券市场风险状况总体稳定,违约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
据业内专家综合分析,2018年以来,与债券违约相关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下行、行业景气度下降、加强政策控制、收紧融资渠道等外部因素,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盲目扩张、公司治理缺陷甚至欺诈发行等内部因素,这些都是一系列不利因素叠加积累的结果。
同时,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高度重视债券市场违约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弥补制度缺陷,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则为基础的债券违约处理机制,促进市场风险清理,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从2月1日开始提供
到期违约债务的转移服务
对于一些生产经营正常但流动性紧张的企业,证券交易所引入了债券转卖取消和转卖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与投资者协商降低集中偿债压力,或通过转卖维持企业原有的债务期限结构。2019年,交易所市场共实施了1142笔转售取消交易,涉及143笔债券,取消金额为363.3亿元人民币;共转卖债券405只,转卖总额957.15亿元。
2019年5月,为保障投资者风险清算和处置的交易需求,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为特定债券提供转移结算服务的通知》,建立了适应违约和风险债券特点、适应市场化风险化解和处置需求的特定债券转移体系。
截至2019年底,本所已为136只特定债券提供转让服务,交易量425笔,总成交额30.93亿元,面值61.41亿元。目前,高收益债券投资基金等专业投资者已经进入特定的债券交易市场,这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债务重组,也为原有投资者提供了退出渠道。据悉,从2020年2月1日起,银行间市场将为到期和违约债务的转移提供服务。
为畅通债券违约法律救济渠道,自201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开展了多轮债券违约司法救济研究,并邀请市场机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解决债券违约救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12月24日,“债券纠纷案件审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座谈会纪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纪要》)进行了深入讨论。据记者了解,会议重点讨论了债券受托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有效性、以受托人名义登记的担保权的行使、债券欺诈的发行等问题,例如,《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受托人可以根据招募文件、受托人管理协议或持有人会议决议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解决了一些法院在前期拒绝受理的问题。又如,《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受托人有权对以其名义登记的债券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取得的权益归债券持有人所有,解决了实践中部分债券抵押物无法及时处置的问题,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欺诈发行人,中国证监会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监管,对欺诈发行等严重侵蚀资本市场运行基础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于2018年7月对舞阳建设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首次债券欺诈发行罚款。将于2020年3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2019年修订)增加了“投资者保护”一章,明确了欺诈性发行的预付款机制。
充分发挥金融资源的市场化作用
配置机制的作用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随着刚性赎回的打破,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各方,无论是发行人、投资者还是监管者,都要及时适应变化,调整风险理念和投资理念,进一步将风险意识和风险处理能力与成熟市场接轨,这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以伊尹股份为例,在“15伊尹01”转售违约后,“16伊尹05”和“16伊尹07”投资者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要求企业提供信用增级措施,并通过后续处置抵押物获得部分还款。“12东方锆债”违约后,发行人东方锆积极募集资金,并在一个月内支付全部本息。此外,债券违约后,债券发行人申请破产重组的案件数量也有所增加。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认真学习贯彻新证券法,坚持服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发挥“双区驱动”优势,继续推进固定收益产品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减少企业融资。成本;逐步完善以发行人和托管人为核心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强化市场尽职意识,优化债券风险清算和处置交易机制,牢牢把握无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央视线
标题:债券违约率仍处较低水平 风险出清和处置交易机制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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