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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乐
新证券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证券法完善了基本的市场体系,包括提高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市场“把关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新证券法对“把关人”的法律限制,将极大地提升证券服务机构的绩效。随着市场上一批尽职尽责的“守门人”的出现,“藏雷”和“爆雷”的上市公司数量将会减少。
严格来说,并不是所有存在业绩波动或暴露问题的公司都被称为“爆炸雷”。“迅雷”的一般特点是金额大、时机突然。无论是库存、应收账款、产品流失还是其他原因,都与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不完整有关。其中许多涉及欺诈。
有些公司管理不善,有些是故意造假,有些证券服务机构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把关人”不能尽职尽责,不能发现上市公司的漏洞,不能辜负投资者的期望,不可避免地会失去市场信任,受到投资者的唾骂。近年来,被处罚的“守门人”数量相当大,罚款和停业处罚也不是小事,但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呢?这个问题值得监管者深思。
这里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例来说明证券服务机构的现状。目前,一个普遍的现象是,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将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因此“有太多的萝卜洗泥”。笔者建议证券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和业务承接能力应建立量化约束,以确保其执业质量不会因业务量的增加而下降。
根据新证券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金融咨询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在这种要求下,证券服务机构应做好人才储备,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把关人”。否则,他们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为了提高证券服务机构的执业质量,新证券法对这些“守门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压缩。新《证券法》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不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证券法对发行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有其他详细的处罚,这里不再赘述。
与现行证券法相比,这些处罚的力度有了显著提高。在新证券法的冲击下,上市公司冒险和欺诈的案例将会减少,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将成为一种趋势。因此,市场上的各种雷声将会减少。
新证券法要到3月1日才会正式实施。在此期间,我们从新证券法的角度回顾了2019年爆炸式增长的三家典型上市公司——康德新、康美药业和长子岛。市场参与者或许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昂首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是一种巨大的成功和幸福。
来源:央视线
标题:新的证券法对“藏雷”上市公司必起强力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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