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50字,读完约3分钟

我们的记者孟伟

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明天(4月1日)将迎来满月,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也取得了新的成绩。例如,日前“网上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正式实施,为法院和调解机构开展证券期货纠纷网上诉讼与调解对接提供了一种模式。此外,中国特色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将成为司法救济的新渠道。

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代表人诉讼制度彰显中国特色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表示,新证券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可以依法成为证券代表诉讼的代表。同时,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明确了投资者的分类、具有职业权利保护的投资者保护机构、预付款制度和“默示参与、明示回避”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这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有利于中小投资者主张权利保护。

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代表人诉讼制度彰显中国特色

“与欧美成熟的证券市场体系不同,中国的证券市场由中小投资者主导。有大量的投资者,他们之间没有信息,所以很难推荐代表。同时,个人投资者损失小,起诉成本高,起诉意愿不强。诉讼代表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将更多地依靠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李湛说。

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代表人诉讼制度彰显中国特色

据了解,投资者保护是证券法修订中的一个亮点,新证券法从多个维度为投资者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持。

李湛认为,具体来说,首先,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分别做出了规范要求。对证券公司来说,简而言之,就是了解客户,揭示风险,明确卖方的责任;第二,对于投资者来说,应与证券公司合作,按照证券公司的明确要求提供个人真实信息;第三,新证券法还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进行了区分,旨在为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投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相对不足的普通投资者提供更充分的保护;四是对投资者权益做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安排;五是建立股东权利征集制度,允许特定主体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表其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表其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第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制度。

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代表人诉讼制度彰显中国特色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通过这些制度安排,一方面有效遏制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避免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侵害;另一方面,在发生纠纷或损失时,投资者有一个可行的方式来索赔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代表人诉讼制度彰显中国特色

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李湛建议,应尽可能扩大新证券法的范围,并将所有直接融资活动纳入新证券法的监管视野,从而为所有投资者提供新证券法的保护。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和细化业务规则,应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的角色和相关权利义务。

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代表人诉讼制度彰显中国特色

叶楠建议:一是按照新证券法的原则,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使新证券法能够更好地实施;第二,监管机构应加强执法,特别是通过使用大数据和其他科技手段打击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来源:央视线

标题:新证券法开启投资者司法救济新渠道 代表人诉讼制度彰显中国特色

地址:http://www.yangshinews.com/ysxw/14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