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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易才信曾质疑深圳市法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律信息”)的财务管理收入少于利息支出,与关联方共享商品名称的问题。
此外,《易财新》还发现,有两次增资的消息在法国仅相隔三天,但价格却大相径庭;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当地另一家科技公司的股东相撞,其经营范围非常相似。
主要收入来源于2006年11月8日成立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法律信息。创始人是严华和严松(表弟严华),分别出资180万元和20万元,分别持有90%和10%的股份。
2010年11月18日,严华和严松分别将其30%和10%的出资转让给夏海燕,转让价格为1元/实收注册资本,但夏海燕未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实际对价。
半年后,2011年6月26日,严华认为自2010年股权转让以来,个人投入的资金和精力不断增加,夏海燕的个人投资和价值贡献未能达到预期。因此,他们达成共识,将夏海燕的股权比例调整为15%。夏海燕将其出资的25%以2.5元转让给严华,严华未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后,严华持股85%,夏海燕持股15%。
此后,直到2017年10月,上述两次股权转让的当事人才清理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并进行交易支付。其中,夏海燕支付给严松的股权转让款由严华收取,用于抵消严华对严松的贷款债权。严华、夏海艳经协商一致,同意夏海艳于2010年10月底按净资产值向严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619,900元。
股权分置改革后,2015年7月,法律信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挂牌。一个多月后,8月25日,法国资讯以每股3.50元的价格向该公司副总经理明盛刚发行了50万股。本次增资价格参照2014年末每股净资产1.16元确定。增资完成后,法国信息的注册资本增加到2050万元人民币。
但仅三天后,即8月28日,公司再次增资,以每股5.50元的价格向原股东夏海燕、董事、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黄兆成、人力资源副总监严松分别发行30万股、30万股、10万股。共发行7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到2120万元。此次增资的价格也是基于2014年底的每股股份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明盛刚、夏海燕、黄兆成和严松分别直接持有法国信息1.91%、8.53%、1.85%和0.93%的股份,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部分股份。
此外,易才信指出,法国信息的第二大股东也可能持有与法国信息业务非常相似的其他企业的股份。
根据招股说明书,夏海燕持有法律信息8.53%的股份,是法律信息的第二大股东,但他不从事法律信息工作。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关联方的信息披露,夏海燕控制的深圳永兴荣科技有限公司和夏海燕配偶的父亲控制的深圳三德科技有限公司仅在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下披露。
但是,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市扁鹊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扁鹊大数据)还有一位股东夏海燕。
根据公开信息,扁鹊大数据成立于2015年8月14日。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南光路112号欢乐假日E栋8e,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夏海燕认缴出资45.85万元,占9.17%,其余股东杨欣占45.83%,陈宽占40%,李丽芳占5%。
扁鹊大数据的业务范围是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企业投资咨询和规划;商业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该信息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路15号裕达顺科技园B座1-6楼。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程序设计、互联网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围绕系统硬件嵌入式软件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和增值电信服务。
相比之下,扁鹊大数据和法国信息都在深圳南山区注册,业务范围在很多地方重叠,主要业务涉及互联网信息技术。
我们不知道这个夏海燕是否是法律信息的第二大股东。如果他们是同一个人,法律信息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但最终法律信息和保荐机构需要核实并给出解释。
首次公开募股后的法律信息:第二大股东或点对点公司没有披露第一次出现在一封金融信。
来源:央视线
标题:法本信息IPO:第二大股东或参股同业公司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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