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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中新网记者高云)据报道,4月27日,中国资本市场的年报中记载了创业板的注册制度,创业板的注册制度改革已经到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总体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
对所有经纪人来说,这也是一个不眠之夜。证券业的所有同行都在加班。“风险披露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将会变更,我们需要加班到袖手旁观修改文件”。
27日晚,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全体市场参与者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确保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规范有效实施。这是证券公司夜间加班改造的重要内容。
蔡联记者简单梳理了创业板注册制度变更涉及的主要文件。
《登记管理办法》提出了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的核心内容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办法》)共7章81条,分为总则、发行条件、登记程序、信息披露、发行与承销、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特别规定及补充规定,建立了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的总体制度框架体系。
总则提出了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度的核心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创业板的定位。二是明确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审计和注释工作的总体指导,统一审计理念和审计准则,定期检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审计准则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是规定创业板股票发行实行登记制度,交易所负责审核发行和上市情况,并报证监会登记。四是明确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主办单位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证券服务机构负责与其专业职责相关的内容。第五,明确同意登记的法律后果,提醒投资者承担自己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明确了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应遵循的四项原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共7章96条,包括总则、发行条件、登记程序、信息披露、发行与承销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
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大力推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设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基本发行条件,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支持优质创业板上市公司便捷融资,提升上市公司真实性、透明度和合规性,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夯实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二是严格执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登记制度。建立更加严格、全面、深入、准确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加快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优化注册程序,缩短注册期限,缩短注册期限,使标准、程序、内容和流程公开透明,增强市场可预测性,支持企业便利融资。
第四,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将大幅增加。严格履行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职责,加强事件前后全链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强化监管和冲击,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回归职责,努力培育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
《持续监管办法》加强行业信息披露,全面揭示操作风险
为推进创业板改革,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行为,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以《证券法》和《公司法》为依据,充分借鉴科技板块改革试点的经验,在现行连续监管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全文共八章三十五条,主要对公司治理、持续信息披露、股份减持、并购、股权激励等进行规范。
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监管办法》在现行一般披露要求的基础上,加强了行业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了操作风险。同时,借鉴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经验,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并允许在存在不确定性时暂停重大事项的披露。
授权本所对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因重大违法行为退市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的减持作出规定,并适当延长无利可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持股的锁定期。
《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增加了中介机构的责任
为配合修订后的《证券法》的实施和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和上市保荐行为,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发行和上市保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从修订内容来看,它与新《证券法》有关联:
首先,调整保荐业务流程的相关条款。明确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业务的自律责任,要求保荐机构配合交易所进行审核,并相应调整上市保荐及其他安排。
二是调整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取消保荐代表人资格预审准入,加强赛后监管,并相应调整暂停和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等监管措施。
贯彻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
首先,强化发行人的责任。明确发行人、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配合保荐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是压缩中介机构的责任。细化中介机构执业要求,明确保荐人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审核要求,督促中介机构各司其职,共同提高保荐业务质量。
三是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应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管的内部控制机制,将保荐业务纳入公司整体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范围,建立健全诚信从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保荐业务人员的管控,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增加中介组织的责任。丰富监管措施种类,扩大人员问责范围,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内部处罚,增加违法违规成本。
此外,对咨询安排进行了优化,并为下一步制定咨询监管规则预留了空室。同时,将分散在其他规则中的关于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统一纳入《保荐办法》,如补充《科技局持续监管期规定》和补充《境外企业上市辅导受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征求对七项规则的意见
除上述四个重要文件外,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创业板改革试点登记制度配套业务规则意见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为落实新《证券法》,确保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顺利实施,规范创业板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和上市审核、持续监管和交易,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及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及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央视线
标题:券商全体深夜待命加班!创业板改注册制,证券全行业加班改文件,确保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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