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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
如果上市公司相信违规行为并愚弄投资者,后果可能非常严重。
笔者注意到,本周沪深两市有一家公司因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而遭到交易所公开谴责,限制了沪市公司在“面值撤退”关键风险期的资本运营;深圳的相关公司也应该注意,在未来两年左右的时间里,他们不能“再买一张票”,否则他们可能会被迫退出市场。
在a股市场,这是一个潜在的退市风险,可能性非常小。为什么你最近一个接一个地“发现”上市公司?属于自我监管的公众谴责怎么会引发退市风险?
显然,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笔者注意到,退市风险迫在眉睫的重要原因是两个上市公司都属于愚弄投资者、屡违规的“熊海子”。
2018年,上海证券市场相关公司为避免面值退市发布了回购计划,在制定计划时,他们知道公司无法实施,最近放弃了不可能实施的增持计划;同时,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被当地监察局责令暂停。从深圳关联公司的情况来看,关联上市公司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两次受到公开谴责;此外,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大股东多次受到通报批评,甚至被立案调查。对于这些公司来说,诚实已经是一种“奢侈品”。
就监管层面而言,公众对交易所的谴责是一种自我监管措施。然而,当a股市场的“熊海子”受到自律监管时,“化学反应”确实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毕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开谴责对上市公司后续资本运营具有实际约束力。也就是说,发行和重组的前提包括相关主体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然而,“熊海子”可能面临着保护其空壳和流动性的需要,而这恰恰是市场资本运作的最迫切需要。就“熊海子”而言,资本经营不善不仅是影响发展的问题,甚至可能与市场的“生存问题”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惩罚a股市场严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法治供给仍在加强。3月1日生效的新《证券法》加强了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不仅增加了关于信息披露的专门章节,还强调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框架。同时,正在逐步推广的注册制度明显以信息披露为其本质,信息披露的底线是“真实、准确、完整”,自然不能容忍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笔者认为,这两家上市公司因自残和自残而陷入两难境地,这提醒市场,如果投资者上当,后果将越来越严重。
来源:央视线
标题:A股“熊孩子”须知:忽悠投资者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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