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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张伟
近18万亿元的资本信托将迎来监管升级。5月8日晚,中国保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资产管理规定),规范信托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发展,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信托公司基金托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总额为21.6万亿元,其中基金托管资产总额为17.94万亿元。
中国保监会表示,基金信托是一种基于信托关系的资产管理产品,在国民经济周期中以市场化方式将社会资金引入实体经济中发挥长期作用。近年来,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基金托管存在一些问题,如为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提供便利、支付尽职管理不当带来的压力、违规行为多层次嵌套、监管规则与同类资产管理业务不同等。因此,为了弥补该制度的不足,银监会按照新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研究起草了上述办法。《办法》坚持严格监管导向,控制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融资规模,严格限制渠道业务,促进资本信托回归“卖方尽职、买方自给”特征的私募股权资产管理产品源头,发展直接融资的资本信托,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资产管理市场监管标准统一有序竞争。
在加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方面,《办法》首先坚持对合格投资者的管理。信托公司必须履行在基金信托受益权的推广、销售和转让中确定合格投资者的程序;第二,坚持私募的原则。基金信托只能由信托公司自行销售或委托中国保监会认可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销售,只能通过营业场所或自有电子渠道销售;第三,坚持风险匹配。要求信托公司合理确定每项基金信托的风险水平,评估每一个投资者的风险承受水平,并向投资者出售与其风险承受水平相适应的基金信托。
同时,为了加强对资本信托投资非标准债务资产的管理,第一种方法是限制非标准债务资产的投资比例。很明显,所有集合基金信托投资的非标准债务资产总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所有集合基金信托的实收信托总额的50%。二是限制非标准债权的集中。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所有集合资金投入的非标准债务资产总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第三,限制期限错配。要求投资非标准债务资产的基金托管必须关闭,非标准债务资产终止日期不得晚于基金托管到期日;第四,限制非标准债务资产的种类。除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的规范债权资产外,其他所有债权资产均为非规范债权。很明显,基金信托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也不得投资于限制性行业。
此外,为加强渗透监管,《办法》首先向上渗透,识别投资者资格。基金信托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应当确定资产管理产品的实际投资者和最终资金来源;其次,向下渗透以识别基础资产。对于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基金信托,信托公司应根据渗透原则识别基础资产;第三,参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数量不会被整合。
据了解,经过公众咨询,银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来源:央视线
标题:近18万亿元资金信托将迎监管升级 银保监会严格限制通道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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