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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杜玉萌
在创业板明确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后,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另一份重要文件——《关于创新型试点红筹企业在中国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创新型试点红筹企业(以下简称“红筹企业”)提供了一条愿意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技板上市的路径,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为经济和实体经济优质发展服务的作用。
“中国证监会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中国上市,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红筹企业登陆a股市场,特别是在生物制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劳动力等新兴产业。智能和其他子部门。”广东发展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康崇礼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此举将使国内投资者能够分享这类企业的增长红利,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日趋成熟的标志之一。
具体而言,《公告》将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或者市场价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并具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比较优势地位。
国信证券(Guosen Securities)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调整红筹企业在国内的上市门槛,不仅是对去年科技局允许红筹企业回归的建议的补充,也是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的需要,以明确红筹股票的上市标准。
除调整市值要求外,《公告》还表明,具有协议控制结构的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时,中国证监会在受理相关申请后,将征求实际从事红筹企业境内业务的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的意见,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此外,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申请在境内上市,应就减持现有股份等涉及外汇使用的事项形成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中国证监会将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据一位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称,企业申报后,仍需要通过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严格审计程序。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将把握企业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财务真实性和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把握行业定位,坚持不降低标准和程序,压缩和收紧中介机构的责任,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防范各种风险。发现金融诈骗等行为,严肃查处。
上述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虽然此次调整是为了支持科技企业回归国内上市,但从具体标准来看,它不仅针对性强,而且要求标准更高,同时需要满足各种创新属性和行业范围的限制。此外,如果在国内多个板块上市,如科技股,还必须满足相关板块的板块定位和发行上市条件。
总的来说,市值“两者择一”的选择题似乎确实降低了红筹企业在中国上市的门槛。但是,张立超认为,整个公告及其隐含的标准内容都强调红筹企业科技创新的针对性,强调红筹企业是否具有较高的科技属性,而不是简单的放松条件。由于国内红筹企业上市仍需澄清股权是否清晰稳定,是否存在诉讼等法律风险,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真实,预计不会有大量企业申报,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有限。
来源:央视线
标题:红筹企业境内上市有新标准 专家称不会出现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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