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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深圳记者秦泽军)报道称,光大事件曝光一年半后,光大证券作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及时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票。
6月12日开市前,光大证券宣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通报批评决定,但仍发生了违规操作。时任董事长的冯雪、时任CEO兼会计工作负责人的周建楠、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徐经长,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的朱琴都受到了通报批评。
所有的论点都被驳回了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道,2019年1月26日,光大证券披露了其2018年年度业绩的减持前公告。预计2018年公司净利润为13.47亿元,同比下降约16.69亿元,同比下降约55.34%。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市场波动对营业收入的影响、频繁的信用风险事件以及公司为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的主要单项资产减值准备。
3月20日,公司发布业绩预测修正公告,预测2018年归属于母亲的净利润为1.03亿元,同比下降96.6%。修正业绩预测的原因是,由孙公司光大沉浸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的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mps项目)投资项目存在风险,未能按原计划退出,公司相应计提了较大的预计负债和资产减值准备。3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实现了归属于母亲的净利润1.03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约55%,但修正后的业绩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约96.6%,与预测业绩相差92.33%,绝对差值高达12亿元。在业绩预降的公告中,公司没有对可能导致变化的不确定性事项给出相应的风险预警。同时,公司在2019年3月20日前不会发布业绩预测修正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公司业绩预测信息披露不准确,差异绝对值巨大且未及时更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和第11.3.3条的规定。
根据《处置决定》,时任公司董事长的冯雪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时任首席执行官兼会计工作负责人的周建楠是公司的首席经理兼财务官;徐经长,当时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是财务和会计事务的主要监管人;而时任董事会秘书的朱琴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他没有尽职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声明和承诺书中的承诺。
尽管光大证券的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都就mps项目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公司的积极处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拒绝了他们的观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得出结论,光大证券及其负责人对mps项目的复杂性、验证难度和被动分阶段披露没有异议。Mps项目涉及金额大、投资风险高,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对此项目保持高度重视和持续关注。
董事长和独立董事都受到了惩罚
根据公开信息,mps项目于2018年10月被英国法院宣布破产,项目合作伙伴暴风集团自2018年第一季度以来也遭受了损失,该年损失继续扩大。相关迹象都表明,项目风险在业绩预测之前已经暴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mps项目负责人的离职距离公司业绩预测的披露还有一年时间,这不是紧急情况,也与业绩预测违规没有直接关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预测业绩时应合理考虑上述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如果mps项目复杂且难以检查,可能影响业绩预测准确金额的估计,公司应在业绩预测中充分提示其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声称,仅利用合作伙伴暴风集团有限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来判断其绩效风险并进行绩效预测,这只是反映出相关责任人不够勤勉尽责,未能采取合理措施对mps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审慎判断和持续关注。公司在2019年2月2日后披露的mps项目风险及其进展公告,属于对mps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和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对公司业绩预测违规事实的认定。相关信息披露并未明确表明mps项目可能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冯雪、周建楠、徐经长、朱琴均以书面形式签署了绩效预测文件进行确认,并对绩效预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了责任人违反纪律的四个事实。
一是冯雪对mps风险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属于与项目相关的业务责任范围,不影响冯雪等责任人对公司业绩预测中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责任的认定。
二、相关责任人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及时、审慎披露风险事件的进展情况,属于事后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对违反绩效预测行为的认定及其责任。就业绩预测的目的和作用而言,相关违规行为客观上已经对市场造成了影响,因此无法确立降低对市场影响的异议理由。
第三,当时的独立董事徐经长直到2019年3月18日才有针对性地讨论mps项目,这是违反业绩预测披露后的履职行为,不能作为免除其业绩预测不勤勉责任的合理理由。
第四,时任董事会秘书长的朱琴负责信息披露,他的职责不仅仅是安排信息披露。即使违规涉及对财务信息的处理,他也应采取合理措施,积极核实所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但是,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在绩效预测过程中针对mps项目对绩效预测的影响采取了具体措施,也不能证明其在绩效预测中没有给出充分的、有针对性的风险预警,因此应对违反绩效预测的行为承担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和第17.4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督措施实施办法》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雪、时任首席执行官兼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建楠、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朱琴受到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知中国证监会,并记录在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许多光大证券的高管离开了
mps事件后,2019年,光大证券内部高管发生了重大人事变动,包括光大资本前董事长冯雪、前首席风险官王勇、前合规总监陈岚、前首席执行官周剑南、前首席执行官戴伟国。
2019年11月,光大证券两位副总裁熊国炳、王翠婷再次被任命为公司高级专家。
同年12月27日晚,光大证券发布了《光大证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表明鞠浩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潘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业务总监职务。
蔡联记者获悉,虽然鞠浩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他只是调整了自己的职位,仍在光大证券工作。潘被调到光大集团。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上交所对光大证券前董事长、执行总裁等四位高管通报批评,认定MPS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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