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8字,读完约1分钟
7月13日,深交所就《关于对王明欢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向吴彤控股发出了纪律处分函(sh:300292)。
根据该函,王明欢是广州新丰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吴彤控股的交易对手及绩效薪酬承诺方。
深交所发现,2018年6月,王明欢与吴彤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沪中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中广告”)签订了《广州新丰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协议双方将分享广州新丰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的股份
同时,王明欢承诺广州新蜜蜂2018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者为基础)不低于2500万元。如果少于2500万元,王明欢将以现金补足差额。
2019年4月26日,吴彤控股披露了《广州新丰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绩效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公告》,广州新丰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为-1325.44万元。根据《增资协议》,王明欢需要补偿双方广告款3825.44万元。2019年11月17日,吴彤控股披露了《广州新蜜蜂业绩补偿及仲裁进展公告》,称王明欢在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后,应于2018年向广州新蜜蜂支付3825.44万元的赔偿金。截至目前,王明欢未履行相应的履约赔偿义务,违反了其承诺。
对此,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王明欢通报批评的处罚。他还表示,上述王明桓的违规行为以及交易所给予的处罚将被记录在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央视线
标题:吴通控股增资“惹麻烦” 业绩补偿承诺方爽约被通报批评
地址:http://www.yangshinews.com/ysxw/10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