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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处理永泰集团债务风险,根据银监会工作安排,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务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北京召开。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山西省、河南省和苏州市政府参加了会议,70多家金融债权机构、部分债券托管机构和债券持有人参加了会议,共同化解永泰集团债务风险。

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宣告成立

债务委员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示,积极稳妥化解永泰集团的债务风险。从维护金融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风险扩散的大局出发,坚持支持永泰集团企业健康发展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有序推进风险化解,稳定市场信心。建立由中国保监会监管部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及山西、河南、苏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协调的永泰集团风险缓释工作协调机制。

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宣告成立

成立永泰集团金融机构总行债权人委员会,由国家开发银行担任主席,中信银行担任联合主席,民生银行、张家口银行、工商银行、廊坊银行、渤海银行担任副主席,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其余金融债权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指示和“债权债务共担”的原则,与债务委员会通力合作,共同化解永泰集团的债务风险。

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宣告成立

债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实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形成合力,不放贷、不压贷,妥善处理到期债务;不要采取起诉和扣押资产等措施。发生诉讼和查封的,应当按照有利于重组和减轻风险的原则妥善协商处理,不影响实体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宣告成立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和银监会对债务委员会工作的相关要求,债务委员会应加强与永泰集团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协商,求同存异,确保永泰集团债务风险缓释方案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制定。

永泰集团应切实承担起做好生产经营和风险缓释工作的主要责任,加强风险控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债权人、职工的合法权益。永泰集团要按照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标准,充分配合债务委员会的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重组,完善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实力,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让企业逐步回归健康发展轨道。

来源:央视线

标题: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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