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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函的概念已经写入了国家法律!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停止传输和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闭相关服务。
这是“网信”一词首次出现在国家法律中。事实上,它并没有出现很长一段时间,而是在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首次出现的。2014年2月,该小组正式成立。作为主管当局的缩写,网络信函已为人们所熟知。
不到两年前出现的一个概念和名称是如何被写入国家法律的?
笔者认为,最根本的是高度认可,即对网络部门、网络战线和网络系统工作的高度认可。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如果网络信访工作得不到人民、社会和国家的认可,就不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事实上,人们不难感觉到,自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中央网络办成立以来,网络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许多方面凸显出重大的转折。
国内网络越来越清晰。网络信息部大力提升网络正能量,积极开展清网、剑网、打假基站、清除网络恐怖音像、整顿网络弹出窗口、管理移动即时通讯工具等专项行动。,推进网络法治空,协同整顿网络混乱,使网络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正能量信息占据网络主流,大大减少网络上的不良信息,遏制网络上的谣言和谣言,明显改善整体网络环境。数据显示,80.1%的网民认为网络舆情环境明显改善,85.6%的网民认为网络的正能量信息日益增加,90.6%的网民对网络的健康发展充满信心。
在互联网领域,中国正逐步走向舞台的中心,从靠边站、没有座位,到在主桌发挥主导作用。在双边和多边国际交流中,中国积极发声,积极向世界阐述共享共治理念,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搭建中国互联网领域国际交流平台,主办世界互联网大会,成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主导力量之一。
在国内现实空中,互联网已经从一个行业转变为所有领域、行业和链接的广泛引擎。网络化已经成为现实社会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两个微型终端成为政务公开的新模式。互联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超过了美国。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和京东进入全球十大互联网公司。7亿网民拥抱互联网,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捷生活。
第二是完全信任。将网络信函写入《反恐怖主义法》,在电信、公安等主管部门前书写网络信函,不仅为网络信息系统依法治理网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赋予了网络信息系统领导和协调相关工作的重大责任和作用。这无疑是对网络信息系统能力的充分信任。
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网上信函写入国家法律,中国的互联网治理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全球治理体系中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互联网将在促进现实社会发展和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发挥更健康的作用。(边肖:全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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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网信”第一次写入国家法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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