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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4月13日电(汤米)台湾电信诈骗嫌疑人被从肯尼亚送往大陆,引起海峡两岸的关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安凤山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由于这些不法分子在国外实施的犯罪行为,受害者都是大陆居民,大陆当然有管辖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顾永忠也在海外网站上表示,肯尼亚将包括台湾居民在内的嫌疑人遣返中国符合中国国内法和国际法。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安凤山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这起案件,他说,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破获了一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逮捕了48名大陆犯罪嫌疑人和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该团伙在肯尼亚设立诈骗窝点,冒充内地公安机关进行大肆诈骗,诈骗100多人,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2016年4月8日,中国警方逮捕了涉嫌冒充内地公安机关进行诈骗的19名内地犯罪嫌疑人和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肯尼亚执法当局决定将上述77人遣返中国大陆。第一批10名嫌疑人于4月9日被带回,第二批67名嫌疑人于4月13日上午被带回。这两批嫌疑犯中有45名在台湾。
顾永忠认为电信诈骗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可以突破空的界限,可能涉及跨地区和跨国。本案涉及的一些人是大陆人,一些人是台湾人,涉及的一些行为在国外,一些在国内。中国对在国外对中国公民犯下的罪行拥有刑事管辖权,无论他们是外国人还是国民,无论他们是否在国外受到惩罚。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在本案中,肯尼亚将嫌疑人从大陆或台湾遣返回中国,这符合中国国内法和国际法,也是肯尼亚承认的符合该国法律的做法。
据台湾《钟石电子新闻》报道,台湾法务部官员戴东立12日表示,肯尼亚法律不存在欺诈罪,台湾嫌疑人只能因侵犯当地无证电信行业和无证使用无线电信设备提起诉讼,因此这些嫌疑人被宣告无罪。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陆正在调查欺诈行为,将台湾嫌疑人引渡到中国大陆符合国际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
顾永忠指出,尽管这些嫌疑人被肯尼亚无罪释放,但这不会影响他们接受中国法律的处罚。中国的司法主权不受外国审判的影响。如果外国认为他们无罪,我们仍然可以被定罪;外国认为是这种犯罪,我们认为是另一种犯罪,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另一种犯罪来处理它;国外的量刑很轻,而中国的量刑很重。我们也可以改判,这是司法主权的应有之义,也是司法主权的主要体现。
顾永忠还表示,该案仍处于侦查阶段,侦查仅显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这些台湾嫌疑人是否会被移交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是否会对他们判刑,取决于诉讼的进展。
关于台湾媒体是否一直关注此案公开审理的可能性以及访问是否公开的问题,顾永忠表示,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所有符合公开审理条件的案件都应公开审理,台湾不应有此顾虑。根据该法,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其他规定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也可以公开审理。
至于公开探访的问题,根据内地居民涉嫌犯罪的事实,一般来说,在法律判决生效前,家人是不可以探访的。但是,基于对两岸关系的特殊考虑,这取决于在做出判决之前允许台湾的家庭成员或相关方访问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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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专家:将台湾嫌疑人遣返大陆符合国内法和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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