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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措施有效实施。为贯彻落实《意见》,2016年7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再次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组织建设,履行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若干意见》发布后,全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各省也开展了贯彻《若干意见》的政策制定工作。截至目前,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17个省(区、市)已出台相关实施方案或配套政策,其余14个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文件仍在制定过程中。
据了解,根据已发布的政策文件,各地已形成了一系列详细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与《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密切相关,并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特点如下:第一,政策内容紧密遵循《若干意见》的要求。各地相关政策文件内容与《若干意见》高度一致,围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从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加强重点行业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高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亮点和突破不少。二是总体部署突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主题。《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市的工作目标。在已发布的17个地方政策文件中,有14个省(区、市)把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区、市)作为政策文件的主题和主线,使地方强省建设与国家电力建设总体部署连贯一致。第三,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实施。在已公布的政策文件中,知识产权战略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出建立或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区、市)联席会议制度。其中,内蒙古、河南、辽宁、安徽、湖北、云南、甘肃、青海等。显然是由省和地区政府作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领导的。此外,地方政府在文件中普遍提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强省建设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加强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整体协调。
下一步,国务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若干意见》地方实施情况的指导和跟踪,确保文件精神在相关政策文件已经下发的地方落实到位,督促尚未下发相关政策文件的地方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知识产权新闻记者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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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并出台了政策文件,积极落实了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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