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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人肉搜索”的认定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的认定。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央台新闻(新闻联播):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人肉搜索行为的认定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的认定。
新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任何人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50条以上个人敏感信息,如行踪信息、通信内容、信用信息和财产信息,均构成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最高法律的相关负责人,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通常是为了盈利。因此,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也加大了对内幕人士披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公民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被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所确定的犯罪数量和金额将减半。
新的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规定,在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向公众披露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和其他个人信息,但实际上向未指明的多数人提供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了非法购买和接受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从事广告销售的定罪和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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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如何对泄露个人信息的“人肉搜索”定罪和判刑?两个高点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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