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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为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龚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部分宪法内容的议案》。宪法的修订是该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也是促进全面法治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措施。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纳入宪法修改为国家基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首先,中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必须长期坚持和全面实施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并颁布了中国现行宪法。回顾过去,1982年宪法可以说是对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回顾中国宪法制度7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越来越感到,中国宪法与党和人民的艰苦奋斗和辉煌成就,与前进的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息息相关。
中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结构,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目标。它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及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活动方针,反映了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宪法是根本的、全面的、稳定的和长期的。中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有36年。实践充分证明,宪法以其至高无上的法治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地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效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效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们的国家和人民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实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以及一系列重大政策具有明显的优势、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和全面实施。
第二,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收新经验,确认新成就,制定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我们宪法的发展也是如此。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后,一直处于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其间走过了一些弯路。
1982年宪法实施后,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对作为中国现行宪法的1982年宪法进行了必要和非常重要的修改,通过了31项宪法修正案。其中,1988年有2项修正案,1993年有9项修正案,1999年有6项修正案,2004年有14项修正案。
综上所述,四次修宪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的内容经过三次修宪,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二是两次修改宪法序言第十段的有关内容,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包括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在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分别写入宪法。第三,修改宪法第五条,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修改宪法第六条,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第五,《宪法》第8条经过两次修改,规定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第六,《宪法》第11条已经过三次修订,规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第七,修改了《宪法》第14条,规定国家应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八是修改宪法第15条,该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九是修改宪法第33条,该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十是修改宪法第81条,该条规定国家主席应管理国家事务。此外,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和补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紧急状态和我国国歌都有补充和完善。
总的来说,四次修宪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发展成就,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通过四次修宪,中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与时俱进,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中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和发展。这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宪政发展的基本规律。只有不断及时地通过宪法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反映现实发展和时代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宪法才能更好地发挥调节、引导、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第三,根据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和新实践,有必要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
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十多年过去了,党和国家的事业有了许多重大而深刻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四个综合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治国理念、新思路和新战略,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新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引领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宪法在我们党的执政活动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坚持法治,首先要坚持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和最高法律。为了充分发挥宪法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全面法治的重要作用,有必要考虑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章的形成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学习和贯彻过程中,许多单位和同志提出,我国的宪法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来制定。要通过国家基本法,对党和人民在实践中,特别是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行必要的修改,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全国各方面各项事业和工作的活动
经过反复考虑和各方面的综合考虑,党中央决定适当修改宪法。目的是使我国宪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推进国家治理制度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和新要求,包括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完善国家主席的任期制度,深化涉及宪法修改的国家监督制度改革等。 这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法治和宪法,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四,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部分修改宪法,不作重大修改
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新中国宪法制度经过近70年的发展,无论是制宪还是历次修宪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和维护宪法是中国宪政活动的显著特征,也是必须坚持和贯彻的一项重大原则。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这次修宪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整合意识,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中央对修改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修改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要修改宪法,我们必须充分发展民主,集思广益。《宪法》的修订具有整体关系,并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既要符合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要求,又要遵循宪法的发展规律。在制定和修改宪法的过程中,公众的广泛参与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宪法草案的公布始于1954年。1982年修改宪法时,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开征求对宪法草案的意见。历次修宪都注重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综合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充分征求意见,认真听取NPC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协会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调研、论证和咨询。凝聚全党和全国的智慧,可以广泛凝聚各界对修宪的共识,确保修宪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赢得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修改宪法必须按照法律和程序进行。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通过历次修宪实践,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的有效工作程序和机制。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并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修改宪法。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和以往修宪的实践,修宪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党中央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第二阶段,经过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是我们党有史以来第一次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门讨论修宪问题,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修宪、依法治宪的高度重视。
对宪法做部分修改,但不做重大修改。修宪必须谨慎,遵循宪政发展的规律,体现宪政制度的特点。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总体上是好的、适当的,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该是部分的、补充的。对普遍要求在各个方面进行修订、在实践中证明是成熟的、具有广泛共识并需要在《宪法》中得到反映的规范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如果可以改变或不可以,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或宪法解释来明确。原则上不应改变,应努力保持《宪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宪法》的权威。
5.贯彻和修改宪法的总体要求,为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这次修宪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和政策,特别是新时期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和新要求, 在保持我国现行宪法整体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推进宪法与时俱进,促进宪法发展,为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为落实上述总要求,《中共中央关于修改部分宪法内容的建议》将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定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二世纪目标内容,明确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完善依法治国和实施宪法的措施,明确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丰富和完善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进程的内容,使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更加完整;丰富和改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能量;丰富和平外交政策内容,明确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战略,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丰富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增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容,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修改宪法关于国家总统任期的相关规定,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制度;增加关于监督委员会的各种规定,为设立监督委员会提供宪法依据。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修改《宪法》的目的是更好地执行《宪法》,充分发挥《宪法》作为国家基本法的作用。我们要把宪法实施放在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为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并以修宪为契机,把宪法的全面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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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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