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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变模式、调整结构的必然要求。值此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为了更好地践行以人为本的改革立场,中国理论网精心发表了《促进社会流动,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一文,向大家学习。
促进社会流动,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
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重点是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调整过度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在描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了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比例的目标。这不仅是一个重要指标,也是缩小城乡、地区、行业和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例如,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在描述社会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也就是说,中等收入群体比例的增加可以直接有效地降低基尼系数,并带来收入分配的显著改善。
机会均等、渠道畅通的劳动力和人才的社会流动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社会政策的本质,是不断改善收入分配的途径。随着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启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农村贫困人口已经脱贫,贫困人口得到了更好的社会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也将大幅增加,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根据一些国际组织的定义和学者的建议,中等收入群体可以是一个大群体。例如,就相对收入水平而言,在社会收入中位数的75%至200%之间,或就绝对收入水平而言,每人每天的收入在10美元至100美元之间,可视为中等收入群体。这一宽泛定义的意义在于,社会政策和相关制度机制应该能够创造必要的条件,促进人口、劳动力和人才的横向和纵向社会流动,使城乡居民在摆脱贫困和低收入后能够不断提升到更高的收入水平。
要促进社会流动,就必须消除阻碍劳动力和人才流动的制度和机制的缺陷。首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2016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4%,登记人口城镇化率也达到41.2%。近年来,随着劳动年龄人口的负增长,农民工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由此带来的资源再配置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减弱,从而面临着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势头的重大挑战。因此,必须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保持以人为本的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城镇化势头,为保持中高速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其次,政府注重建立垂直社会流动的阶梯,鼓励每个人向上流动。包括消除户籍性质、行业性质、地区性质和所有制性质形成的制度障碍,提高教育、卫生等人力资本培养体系的公平性,鼓励每个人在参与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增加收入、积累财富,形成上下合力,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收入渠道,允许低收入人群不断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努力实现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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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实践以人为本的改革立场:促进社会流动,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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