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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2014〕40号)等文件,我们将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白城”建设。近日,白城市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 决定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实施纳入市监管指挥中心的监管范围。
监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狠抓招投标;二是筹备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三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努力摆脱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倒数十名的局面,力争年底前进入全国中上游。监管负责人为白城市副市长吴,牵头部门为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上,白城市市长李明伟对会议通过的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白城市发改委主任李子刚汇报了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是做好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文件。根据国家规定的五套组合拳和吉林省要求的十大重点任务设计制定,明确了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市政府各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和任务。它还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近年来,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薄弱、部门工作缺乏、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失信监管不力、社会信用管理滞后、宣传教育意识落后等一系列问题,白城市信用指数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三年排名倒数十名。为了解决问题,扭转困难,白城市采取了多项措施,在市发改委的领导下,加大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
市发改委通过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人员编制、开辟“双宣传栏”、推进社会信用代码转换、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协商等一系列工作,明确了工作思路和目标,形成了《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下一阶段,专项监管将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来源:央视线
标题:白城市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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