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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蓝鲸tmt频道报道称,今天海淀法院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案例报告,称词曲作者李海鹰认为库沃未经许可复制并传播了自己的原创作品,因此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北京库沃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库沃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13部作品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3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13起案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告李海鹰声称,他创作了一系列著名的音乐作品,如《我不想说话》、《弯弯的月亮》、《我的爱告诉你》、《漫步江南》、《梦想江南》、《梅花雪》、《山的回声》等,我宁愿一直等着你,只爱这片土地,选择你的爱和爱。经调查,发现由库沃经营的“库沃音乐”和“库沃K歌”未经许可提供这13首作品的歌词和歌曲的在线交流,以及与这些作品相关的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
李海鹰认为,作品中的词语和歌曲浓缩了他们的原创思想和智力成果。作为歌词和歌曲的原作者,他享有歌词和歌曲的版权。未经其许可,库沃在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传播和传播作品的歌词和歌曲时,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和传播所涉作品的音像制品时,库沃还应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李海鹰认为,库沃侵犯了他的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如作者身份、复制、发行、表演、报酬和信息网络传播。
来源:央视线
标题:酷我被诉侵犯13部作品著作权,遭13万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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