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2字,读完约1分钟

3月22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诉被告广州市齐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小明自行车必须在十日内退还保证金。齐悦公司表示已经停止运营,并愿意向社会道歉。这是中国首例共享自行车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来源:央视线

标题:共享单车公益诉讼首案宣判:小鸣单车须十日内提存未退还押金

地址:http://www.yangshinews.com/ysxw/24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