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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第一”领导着这个国家
2017年,根据中央、省、市政府关于金融稳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重点推进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在“十三五”开局良好的基础上,推动金融业呈现平稳渐进发展态势。
回眸:聚焦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做金融改革的“推动者”
一是稳步扩大金融业发展规模。牵头组织编制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一业一策”行动计划,推动各种金融业态协调发展,使金融发展更具协同性,总规模达到新的高度。前三季度,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87.6亿元,增速(8.4%)比全市gdp增速(7.5%)高0.9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1%,服务业增加值占11.2%。全市金融业实现全口径税收101.4亿元,同比增长5.1%。11月末,本外币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超过1.5万亿元和1.4万亿元,分别达到15222.9亿元和14373.3亿元;新增贷款达到新高,连续第二次超过1000亿元。前11个月新增贷款1421.6亿元,保费收入370.2亿元,均超过去年全年,位居全省第一。前11个月,证券经营机构累计完成交易32733.1亿元,同比增长10.2%。
二是着力完善财务模式和组织体系。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千家企业大规模投资考察”活动扎实开展,对“一方三会”、中国资产管理协会等20多个部门和机构进行了深入考察,对接金融机构163个。与英国、新加坡、日本、韩国、香港等重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更加密切,机构安置、业务创新、人才培养等30多个国内外合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颁布了《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促进资源集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加强资金投入促进新旧动能转化行动计划》,实施并落实了促进财富管理试验区发展的各项激励措施,进行了第二次金融创新奖评选,实施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亿”工程,采取多种措施聚集金融资源和金融人才。我市首家金融租赁公司印青金融租赁公司和我市首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青岛蓝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正式开业,青岛财富产品交易中心成立。新增金融机构13家,地方金融机构8家,分别为242家和126家,形成了银行、证券、期货、保险、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机构协调发展、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第三,为金融和财富管理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紧密联系青海省中央财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用好、用好生前理财试点政策,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充分发挥试点政策的有效性。举办密集的理财活动,为金融业和财富管理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5月19日,银行业金融登记托管中心在我市发布了《中国银行业金融市场2016年度报告》。2017年6月16日至18日,以“财富发展的全球化新时代”为主题的中国财富论坛在青岛成功举办。在8月14日至18日的“2017香港山东周”期间,我们在财富管理试验区组织了一次政策推介对接会,进一步深化与香港金融界的交流与互动。9月15日,青岛金嘉陵金融集群管理委员会、青岛大学、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和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建设一所40人金融学院等事宜,共同打造高端财富管理智库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12月12日,英国驻华大使馆在金嘉陵金融区举办了中英财富管理培训班。来自世界著名财富管理公司的资深专业人士向这个岛国城市的100多名金融经理和从业人员介绍了英国在财富金融管理方面的经验。12月18日,崂山区政府与银行金融登记托管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打造青岛银行金融登记托管中心总部,这对规范区域银行金融服务发展,引导银行金融服务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财富管理讲堂、首届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首届金家岭金融科技高峰论坛、“金融家俱乐部青岛金家岭财富管理沙龙”等活动密集举行,“财富青岛”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中国财富管理发展指数(2017)中,青岛连续三次跻身“全球金融中心”50强,仅次于上海、深圳和北京,位列第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回顾2:关注新旧动能的转化,为实体经济创造“助推器”
一是增加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信贷供应。会同中央财政管理部门制定了《关于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我市新旧动能转化的指导意见》,围绕货币信贷、金融创新、资本市场、保险担保和金融支持等方面,出台了27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联合推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银企对接专项行动”,组织金融机构走访了3638家重点企业,包括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贸企业,达成融资协议635.3亿元,新增贷款达到新高。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产业贷款分别增加292.3亿元、147.6亿元和172.1亿元。制定《关于促进青岛银行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大力支持地方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率达到92.4%,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974.3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涉农”和小微企业业务分别占94.7%、86.7%和82%。
其次,利用资本市场等多层次的直接融资渠道。实施企业准确对接资本市场行动,采取各种措施支持企业上市。连续第二年新增上市公司5家,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3家;新增22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共计114家公司。蓝海产权交易中心连续第二年超过200家新上市企业,11月底总数达到875家。直接融资规模继续扩大。截至11月底,非金融企业和政府通过上市和发行债券共筹集资金916.1亿元。截至11月底,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注册的183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共管理312只基金,比去年年底增加98只,管理规模为490.9亿元。
第三,提高保险服务的经济和社会水平。积极推进青岛市保险资金的投资和使用,保险资金余额达到272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提供稳定支撑;全市共提供风险保障13.8万亿元,赔付96.9亿元,继续为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平稳运行做出贡献。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准确扶贫、支农惠农中的作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种类已扩大到14种,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农业保险实现了从“风险防范”到“收入保障”的跨越。
回顾3:关注金融安全,构建金融风险“防火墙”
一是加强监控、预警和打击非法集资。《青岛市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全市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的职责分工、监测管理措施和风险处理办法,提高了风险捕捉和预警能力。《青岛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颁布,提高了举报奖励标准,安排人员进入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庄进行宣传,充分调动了公众举报非法集资的积极性,打赢了人民反非法集资的战争。
第二,加强银行不良贷款的化解。为全面降低不良水平,我行与青岛银监局共同指示各债权银行在债务委员会的统筹组织下召开12次协调会,研究企业重组、不良处置等问题;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作用,组织银行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双向对接,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压缩区市级责任,充分利用市、区两级贷款引导资金、政策担保公司等平台和资源,全力防范信贷风险。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不良贷款率扭转了年初的上升趋势,稳步下降至2.01%,比全省平均水平(2.55%)低0.54个百分点。
三是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各类交易场所“回望”。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区、市、分行业领导部门对相关风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处理,督促从业人员加快整改。专项监管得到了国家整治办公室的充分肯定。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的要求和全市“回头看”工作的部署,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深入查处各类交易场所,对违规交易场所逐一进行整改和规范,分类处置交易场所风险,切实整顿交易场所交易秩序。目前,我所负责的所有股权交易场所已经完成验收,其他类型交易场所的验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展望2018年:
用三大措施把握“第一年”
2018年,该市的金融系统将密切关注城市发展战略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稳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创新是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以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为起点,以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为目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青岛建设成为更具活力、时尚、美丽、独特的地方贡献了金融力量。
展望1:筑起一道铁墙,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一是继续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处置。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加大不良贷款的收购和处置力度。充分利用政策担保、贷款引导基金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合理解决短期金融困难,防范区域信贷风险。
二是部署重点风险点防控。落实国家和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督促违法违规机构做好整改和退出工作,促进我市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按照“回望”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安排,加快交易场所验收,推动各类交易场所监管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加强金融风险监控和预警,完善基层应急机制。
第三,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和《青岛市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作用,动员基层力量深入城镇街道、社区、农村和建筑物,广泛宣传,实现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受灾人数全面下降。
第四是促进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畅通。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共同努力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发挥“青岛国税地税合作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促进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国税局、地税局的信息沟通,使金融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异常纳税企业名单,提高风险捕捉和预警能力。
展望2:培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源泉
一是推进银企对接的深度、连续性和常态化发展。扎扎实实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驻青岛银行机构重新发现和匹配全市信贷需求,有效保障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三农”和“双创新”的合理信贷需求,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会议的相关要求。创新银行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的广泛性、覆盖面和便利性,保持新增贷款快速增长。
二是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坚持回报标准,立足本地,规范发展,突出特色,完善服务。搭建保险资金使用平台,扩大我市保险资金使用规模。大力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专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和综合建设工程保险试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促进农业保险的拓展。推广政策性“保险+期货”试点的成功经验,利用金融市场对冲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补充作用,提高质量,提高效率,稳步发展,为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适当探索和创新,更好地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融资需求。
第三,实施企业精确连接资本市场行动。深化规模以上企业规范重组,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施精准对接,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落实与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引导蓝海产权交易中心真正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综合政策应用服务平台,鼓励优质企业直接发行债券,促进多渠道融资,不断提高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例。
展望3:率先深化金融改革
首先,使财务特征更加鲜明。把握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方向,一方面利用好现有政策,另一方面借助财富管理试验区平台争取一批试点政策。我们要充分利用我们的优势,做好细致的工作,努力达成一批重量级合作,培育和聚集一批高素质的金融机构,引进一批优秀的金融人才,推动面向国际社会的理财中心建设。继续办好青岛中国财富论坛等活动,不断提升财富青岛的品牌影响力。继续开展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激发全市金融创新动力。
第二,使金融资源更加集中。扎实实施金融业“一业一策”行动计划和继续“双十万”行动,积极参观对接,引进优质金融资源。坚持吸引投资和吸引人才并重,进一步加大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充分利用活的人力资源这一宝贵财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发展、人才安置和金融创新,提高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深化分权,管理与分权相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审批层次和环节,简化金融机构设立的各项手续,不断提高政府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
第三,深化金融合作。抓住改革开放40周年机遇,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提升国际合作水平。积极拓展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国际知名金融中心的合作,拓宽合作领域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国际会议和展览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引进海外金融资源。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我们将吸引金融和财富管理行业的专业人士进行交流,为金融和财富管理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四,优化金融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金融领域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舆论引导,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形成倡导和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完善逃废金融债务综合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积极支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跨学科金融消费者纠纷处理和监督执法合作机制,协调解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大问题。加大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向公众提供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
来源:央视线
标题:市金融办围绕“三项任务”推动青岛金融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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