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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2019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流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人才是支撑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加快发展的关键。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的一线人才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推动各类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创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短缺问题依然突出,难以适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胜贫困、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性胜利的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的吸引、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人才为基层贡献自己的才华和贡献。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产业和科技项目的集聚效应,搭建人才去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部创业平台。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依托当地独特的自然和人力资源、特色优势产业和相关科研项目,积极搭建职业平台,让各类人才有一个舞台,创业和发展机会空。要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流动的渠道。坚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政策,完善人员编制管理、职称评定、人才招聘和灵活流动等政策,为人才吸引、留住、用好提供制度保障。要充分发挥人才工程示范的引领作用,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的援助与合作。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工程,完善人才援助合作机制,重点发展产业优势和民生工程,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吸引和补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要留住和用好本地人才,培养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激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留住和用好本地人才为根本任务,解决本地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满足人才发展需求,让更多的人才真正扎根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东部发达地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的扶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艰苦边远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主动先行,努力创造可借鉴的经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广泛培养、吸引和使用各方面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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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流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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