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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
一些上市公司对新的再融资规定表示欢迎。
数据显示,自中国证监会11月8日修订再融资政策并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已有12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申请,其中6家终止申请或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6家终止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其中不乏公司坦承退出的原因是监管当局有意修改再融资政策并公开征求意见。
a股市场的投资者对预期进行投机,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来管理预期,这符合市场规律,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笔者仍想提醒上市公司要认真评估信息披露成本和终止(以及新规实施后再次发起)再融资的时间成本。
首先,在11月8日前公布的固定资产增加计划中,上市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评估期截止日期必须早于2019年底。如果新规正式实施,明年重新申报,资产评估期可能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启动相应流程,要求所有中介机构重新入市并出具报告。此外,这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在新的评估期内不能明显下降,否则可能会引起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注意。
其次,上市公司再融资通常伴随着资产并购,这是产业整合的预期。一方面,产业融合有一段时间的市场机会,错过这个窗口可能不值得一试;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来支持产业融合。如果上市公司轻易退出再融资,很容易给投资者带来困惑——并购的必要性是否充分,时机是否已经改变?
第三,再融资,尤其是私募,需要配合二级市场的窗口期。在市场流动性充足的时期,再融资被投资者认可和手工投票的概率明显较高;如果是在流动性紧张的市场背景下,再融资的难度从启动到实施会以几何级数增长。
来源:央视线
标题:再融资“抢政策红包”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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