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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已过现场,调查不足,与现金贷款平台非法合作,整改回避
我们的记者苏翔宇
寿险公司借款人的意外保险违规行为依然存在。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个人保险部关于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自查清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目前人身保险公司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借款保险”)业务运作中存在四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已经进行了自查工作,风险披露不足;第二,一些公司未能发现借款保险业务中存在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第三,一些公司继续通过集团意外保险模式与现金贷款平台合作;第四,一些企业回避整改重点,自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纠正。
值得注意的是,如通知所述,5家公司与多个现金贷款平台合作销售贷款保险产品,但自查中未发现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与监管不符。个别公司手续费在专业中介渠道中所占比例超过50%,但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8家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保险
借款人意外保险,即借款人意外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借款人因意外伤害死亡和伤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此前,它主要通过银行保险渠道出售。随着网上借贷平台的增加,这种保险逐渐受到网上借贷平台的欢迎。随着网上贷款平台的退出,其操作风险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今年8月,为规范保险机构的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函[2019]231号),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调查是否存在通过现金贷款等网上贷款平台销售、委托无合法资格的第三方销售、强迫客户捆绑销售、违反精算原则任意调整费率等情况。
从保险的整体运作来看,根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总体上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业务参与者多。目前,已有48家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了保险业务和合作渠道。主要是银信渠道和专业中介渠道;二是总体利率基本保持在基准利率水平,个别公司的利率水平较高;第三,大多数公司的手续费率低于50%,少数公司的费率水平偏高。
不要钻空块或刮球
在自查过程中,银监会发现了四个突出问题。
首先,一些公司已经办理了自查手续,风险没有完全暴露。某大型保险公司直销渠道中的产品比例明显异常,但该公司的调查报告没有提供相应的解释。一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与一个没有合法资格的p2p平台合作销售贷款保险产品,这在公司的自查报告中没有反映出来。
其次,一些公司没有发现在借贷保险业务中存在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五家公司与多家现金贷款平台合作销售贷款保险产品,但自查未发现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与监管不符。
第三,一些公司继续通过集团意外保险模式与现金贷款平台合作。两家保险公司与现金贷款平台合作,现金贷款平台为借款人投保团体意外保险,但实际上借款人最终还是支付了账单。
第四,一些企业回避整改重点,自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纠正。两家保险公司的自查报告显示,他们在9月底之前终止了与现金贷款平台的合作,但监管机构在9月份之后仍收到了关于两家公司与现金贷款平台合作的投诉。一家专业中介渠道收费超过50%,但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认真比较通知内容,从中吸取教训,博采众长,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操作、精算、风险控制、合规等环节的漏洞,杜绝钻牛角尖行为,切实提高意外险合规管理水平。
来源:央视线
标题:银保监会通报借意险四大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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