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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张伟

11月25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该所日常信息披露监管发现*st华业第二大间接股东李士林及其控股公司股东重庆卫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伟医疗)、重庆伊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曼医疗)、重庆陆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伟),

*ST华业第二大间接股东等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上交所认定,李士林作为*st华业的第二大间接股东,利用其主导地位与公司开展巨额资本业务,但转让给公司的相关债权的潜在债务人拒绝进行债务交易,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利用其对杰尔医疗的经营管理责任,控制和操纵杰尔医疗及其子公司为其违规行为提供巨额担保,可能导致公司承担重大担保责任。与此同时,李士林未能兑现向上市公司注入医疗资源的承诺,作为重组对手,他未能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其控股股东圣华业九卫医疗、姚曼医疗和姚橹医疗严重违反了其增持承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本交易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2.3、2.23条及其他相关规定。

*ST华业第二大间接股东等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时任圣华业董事的孙涛、刘荣华未能尽职尽责,督促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未能关注和防范业务真实性及相关担保等相关风险,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未能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并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责;未能履行持股承诺。上述责任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4条和第3.1.5条的规定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承诺。

*ST华业第二大间接股东等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圣华业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纪律处分决定。由于*st华业未能联系到股东九尾医疗、姚曼医疗、姚橹医疗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士林、董事孙涛、刘荣华及其他责任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7月3日发出《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责任人进行处分意向公告及送达的通知》,相关责任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

*ST华业第二大间接股东等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的事实和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第17.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公开谴责*st华业股东九尾医疗、姚曼医疗、姚橹医疗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李士林、公司当时的董事孙涛和刘荣华;公开承认李士林不适合终身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ST华业第二大间接股东等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通报上述纪律处分,并将其记录在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来源:央视线

标题:*ST华业第二大间接股东等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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