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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孟浩
经过十年的运行,创业板已逐步发展成为通过服务创新推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创业板不仅在“进口”方面有所创新,而且在“出口”方面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
根据东方财富选择的数据,截至10月24日,创业板公司新泰电器因虚假发行和非法信息披露被摘牌,占0.13%。在过去10年中(包括在创业板上市的3708家公司),有56家公司被摘牌,摘牌率为1.5%。在创业板,金亚科技、乐视和千山制药机械三家公司因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2018年净资产为负(占0.5%)而被暂停上市。同期,33个a股市场停牌,占2.4%。
“金融欺诈不仅使经营者和控制者获得非法收益,更重要的是,它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造成了“恶钱驱逐善钱”的现象,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此外,从创业板的发展来看,有必要暂停乐视等公司的上市,以避免较大投资者的损失增加,帮助市场优胜劣汰,并为企业经验敲响警钟。”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产业司副司长卞祖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创业板退市制度起着主导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在推出退市制度时,与主板相比,增加了“负净资产”、“注册会计师出具负面意见或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交易量不足100万股”等退市指标,通过设定市场化指标强化了行业风险控制机制。
此外,为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功能,遏制投机倒把的不良趋势,创业板还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议》,并对上市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退市制度:一是增加了“持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持续低于股票面值”两个退市标准。二是完善退市风险预警,缩短资不抵债公司和低周转率公司退市时间,落实“快速退市”理念。第三,严格恢复上市审计准则。四是建立“退市合并期”制度。
在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中,净资产等财务退市指标、市场化退市指标、快速退市、严格恢复上市审核标准、设定退市巩固期等规定在后续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中被借鉴或采用,表明创业板在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方面发挥了关键的引领作用。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建议完善创业板的融资功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市场退市制度,通过登记制度优化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进口”,实现“出口”的市场化和制度化,促进形成符合中国资本市场特点、行政与市场规则相平衡的市场退出机制。
退市方式将更加多样化
在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仍有改进的空间。卞认为,目前上市公司退出市场仍然困难,造成了新陈代谢缓慢、适者生存不足的问题。一些管理不善、发展前景不佳的企业占据了宝贵的资源,助长了炒作气氛,影响了投资者的价值取向。因此,应加强不良企业的退市。
众所周知,创业板注册制度的改革将会加快。在这种背景下,退市制度应如何配合登记制度的实施,如何更好地为创业板的股票和增量企业服务?
李湛认为,美国等发达国家积极和多样化的除名经验值得借鉴。在当前加快登记制度等金融改革环境下,创业板的退市机制将逐步具备登记退市、转让退市、强制退市和并购重组退市等多元化特征。
李湛进一步分析,针对创业板退市制度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完善退市制度,强化退市制度中股票价格、股东人数、市值等因素的权重,丰富市场指标在退市中的作用,平衡市场与行政退市法规的比例;二是继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建立高效顺畅的转移机制;第三,继续优化和落实投资者保护机制。对于投资者来说,强制退市和转让退市都面临着利益损失。建议完善退市制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还必须对企业信息的透明度制定更严格的标准,并否决企业的严重欺诈案件,从而对企业形成更大的威慑。”卞祖咏说:
来源:央视线
标题:引领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完善 创业板十年间1家退市3家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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